我國小學教育的發展歷史可以追溯到古代,而我國小學教育的真正制度化要到近代。
(一)我國古代的小學教育
我國古代對童蒙教育十分重視,早在殷、周時期,就已經出現了為貴族子弟設立的小學。春秋戰國時期,隨著私學的產生,民間也開始出現了對兒童進行啟蒙教育的機構。許多教育家主張“養正于蒙”。儒家經典《周易•蒙卦》中有“蒙以養正,圣之功也”.的記載,強調童蒙教育的目的是“養正”。宋元時期.是我國古代蒙學發展的一個重要階段,在全國城鄉都設立了不少蒙學。蒙學教育的基本內容包括初步的道德行為訓練和基本的文化知識技能學習。《三字經》、《百家姓》和《千字文》是流傳最廣泛的蒙學教材。宋代教育家朱熹所編的《童蒙須知》也有一定影響,該書共分為“衣服冠履”、“語言步趨”、“灑掃涓潔”、“讀書寫字99、66雜細事宜”五個部分,對學生的行為都有具體要求和規定。
在中國古代社會,一般將8-15歲兒童的“小學”教育階段稱為“蒙學”,對兒童進行啟蒙教育。
(二)我國近代小學教育
1.教會學校
19世紀初,隨著資本主義勢力的進一步擴展,海外傳教事業也隨之興盛。而興辦學校就成為他們的重要手段。教會學校帶有近代教育的特征,其在教學體制、課程規劃、教學方法、考試管理等各方面都有別于蒙學教育。
2.壬寅學制規定的小學教育
清末(1902年),在管學大臣張百熙的主持下擬定了一系列系統文件,統稱為《欽定學堂章程》(以日本的學制為藍本),又稱壬寅學制,以此來規范各級各類學校。
壬寅學制規定兒童從6歲起人蒙學堂(4年),10歲入尋常小學堂(3年),13歲人高等小學堂或是簡易實業學堂。
3.癸卯學制規定的小學教育
1904年清政府公布了《奏定學堂章程》(以日本的學制為藍本),又稱癸卯學制。癸卯學制是中國近代由中央政府頒布并首次得到施行的全國性法定學制系統。
該學制規定蒙養院是幼兒教育機構,招收3~7歲幼兒。兒童7歲人初等小學堂,接受5年的小學教育。癸卯學制規定的小學教育階段與現代小學教育階段基本吻合。課程有修身、讀經講經、中國文字、算術、歷史、地理、格致、體操等。
4.壬子癸丑學制規定的小學教育
民國初年,南京臨時政府教育部頒布了壬子癸丑學制(以日本的學制為藍本),規定初等教育段分初等小學堂和高等小學堂兩級共7年,法定入學年齡是6周歲。
在中國近代,伴隨著小學教育的制度化,小學教育的義務教育性質出現。總之,近代我國的小學教育有了較大的發展,其發展變化的基本特征是:
(1)逐步明確了小學教育為普通教育、義務教育的性質。
(2)學制改革逐漸向世界其他國家靠近,采用修業年限為6年的“4—2”學制。
(3)逐步明確小學教育是為培養合格公民打基礎的教育。
(4)從小學堂到小學校都有了公立和私立兩類。
(三)我國現代小學教育
1.“新學制”——“六三三學制”規定的小學教育
1922年的“新學制”規定小學年限為6年,分為初級小學(4年)和高級小學(2年)。新的課程綱要規定:小學取消修身課,增加公民、衛生課,將手工改為公共藝術,圖畫改為形象藝術:又將初小的衛生、歷史、公民、地理合為社會科;設自然園藝科;將國文改為國語(包括語言、讀文、作文、寫字),體操改為體育。
2.國民政府時期的小學教育——基本沿襲“新學制”,依時事變化
3.新中國的小學教育
(1)1951年《關于改革學制的決定》
原有學制中規定初等學校(小學)修業六年并分為初高兩級的辦法使廣大的勞動人民子女難以受到完整的初等教育。因此,1951年《關于改革學制的決定》規定對兒童實施初等教育的學校為小學,應給兒童以全面的基礎教育。小學的修業年限是五年,實行一貫制,取消初、高兩級的分段制。入學年齡以七足歲為標準。
(2)1978年以來的小學教育
小學招收6-6.5歲的兒童入學,學制為6年(也可以繼續五年一貫制的試驗)。全日制小學的教育任務是為社會主義祖國培養新生一代,使他們接受中等教育有個良好的基礎。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做出了《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要求有步驟地實行九年義務教育。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