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身心發展的順序性
個體身心的發展在整體上具有一定的順序,身心發展的個別過程和特點的出現也具有一定的順序。兒童從出生到成人,他們的身心發展是一個由低級到高級、由量變到質變的連續不斷的發展過程。例如,身體的發展遵循著從上到下、從中間到四肢、從骨骼到肌肉的順序發展,心理的發展總是由機械記憶到意義記憶,由具體思維到抽象思維,由喜怒哀樂等一般情感到理智感、道德感、美感等復雜情感。在對青少年進行教育時,必須遵循由具體到抽象,由淺入深,由簡到繁,由低級向高級的順序。逐漸地前進,不能“揠苗助長”,否則就不能收到應有的效果,甚至損害學生的身體和心理。
2.個體身心發展的階段性
個體在不同的年齡階段表現出身心發展不同的總體特征及主要矛盾,面臨著不同的發展任務,這就是身心發展的階段性。前后相鄰的階段是有規律地更替的,在一段時期內,發展主要表現為數量的變化,經過一段時間,發展由量變到質變,從而發展水平達到一個新的階段。青少年身心發展的年齡特點是在發展的不同年齡階段中形成的一般的、典型的、本質的特征。當然,不同發展階段之間是相互關聯的,上一階段影響著下一階段發展方向的選擇,所以,人生的每一階段對于人的發展來說,不僅具有本階段的意義,而且具有人生全程性的意義。
3.個體身心發展的不平衡性,是指在連續不斷的發展過程中,兒童身心發展的速度并不是完全與時間一致的勻速運動,在不同的年齡段,其發展的速度和水平是有明顯差異的。一般認為,新生兒(出生第一年。與青春期()3-)6歲。是兒童身心發展的兩個高速發展期。不平衡性也指在兒童發展過程中身體和心理發展并不完全協調、統一的現象。就兒童發展的整體而言,生理成熟是先于心理成熟的。十幾歲的孩子就身體發育來看,已經很接近成人的水平了,而其心理的成熟程度,卻要比成人低得多。但就某個具體方面而言,也有可能表現心理能力不受生理成熟條件控制的情況。例如,3-5歲的兒童的語言掌握能力和記憶能力,往往優于成年人的水平。人的身心的不同方面有不同的發展期的現象,越來越引起心理學家的重視,心理學家提出了發展關鍵期或最佳期的概念。所謂發展關鍵期是指身體或一心理的某一方面機能和能力最適宜于形成的時期。在這一時期中,對個體某一方面的訓練可以獲得最佳效果。
4.個體身心發展的互補性反映個體身心發展各組成部分的相互關系,它首先指機體某一方面的機能受損甚至缺失后,可通過其他方面的超常發展得到部分補償。如失明者通過聽覺、觸覺、嗅覺等方面的超常發展得到補償。機體各部分存在著互補的可能,為人在自身某方面缺失的情況下依然能與環境協調并繼續生存與發展提供了條件。互補性也存在于心理機能與生理機能之間。人的精神力量、意志、情緒狀態對整個機體能起到調節作用,幫助人戰勝疾病和殘缺,使身心依然得到發展。相反,如果一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差,缺乏自我調節能力和堅強的意志,那么,即使不很嚴重的疾病或磨難也會把他擊倒。
5.個體身心發展的個別差異性個體差異性在不同層次上存在。從群體的角度看,首先表現為男女性別的差異。它不僅是自然性上的差異,還包括由性別帶來的生理機能和社會地位、角色、交往群體的差別。其次。個別差異表現在身心的所有構成方面。其中有些是發展水平的差異,有些是心理特征表現方式上的差異。需要說明的是,個體發展水平的差異不僅與個人的先天素質、內在機能的差異有關,而且它還受到環境及發展主體在發展過程中的努力程度和自我意識的水平、自我選擇的方向的影響。由于個體問的差異特征,教育工作要做到“因材施教”、“長善救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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