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題點四 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
(一)實物分析法
1.實物分析法的含義
實物分析法是指通過收集相關的實物資料進行分析與研究的一種研究方法。
在中小學,可用來研究的實物主要有如下類別:學生的書面作品,如作業、日記、作文、信件、繪畫、考試卷子、板報稿件等;學生的勞動產品,如小發明、小制作等;教師自己的書面資料,如備課筆記、讀書筆記、學生作業的批改情況、工作計劃等;教師的勞動產品,如教具;年級組或教研組等集體的工作計劃、工作報告、學期或學年總結;有關會議記錄、規章制度、政策文件等。例如,一位教師通過對學生的日記進行分析來研究學生的思想變化情況;通過對學生繪畫風格進行分析來研究學生的性格和情緒變化;通過分析自己的工作計劃與工作總結來分析自己工作的目的性和計劃性情況。
實物分析法的優點如下。一是實物方便易得。實物已經存在,教師也容易獲取這些實物。二是實物保存容易,研究中可以加以反復分析。三是易于分析。一些實物直觀形象地反映出有關教育教學情況,便于分析。四是便于分析教育教學發展的內容。不同時間的實物記載了不同的教學情況,因此便于分析有關情況的發展,例如通過作文分析學生思想發展情況,通過自己的教學日記可以分析自我發展情況。
2.實物分析法的運用步驟
①確定研究主題。
②選擇合適的實物。教育教學中的實物很多,哪些是研究所需要的,就要求教師去鑒別和選擇。例如,關于學生思維發展水平的研究,則可以選擇數學作業或有關作文;關于學生情緒發展的研究,可以選擇日記或相關作文。在這些實物中,再選擇有針對性的實物,如說明文和議論文更適合用于分析學生的思維水平,記敘文更適合用于分析學生的情緒發展情況。
③對實物進行初步歸類和分析。實物收集上來后,對實物進行歸類,確定從哪些方面進行研究。
④進行深入分析,得出研究結論。
⑤撰寫研究報告或論文。
(二)觀察法
1.觀察法的含義
觀察法是指研究者有目的、有計劃地對某種現象或某個教育問題進行觀察、記錄和分析的一種研究方法。顧名思義,觀即“看”,察即“審查、思考”,觀察即通過眼看來收集資料并進行分析。觀察是人類認識和了解世界最為基本的途徑之一,是教育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在教師工作中,如果設計得當的話,觀察法很方便運用。
2.觀察法的設計
科學的觀察方法需要有目的和計劃,需要系統的觀察計劃和詳細的觀察記錄。研究的內容不同,觀察計劃和觀察記錄也不同。具體到內容方面,陳向明教授提出的觀察法的一個基本框架值得參考:
誰?(有誰在場?他們是什么人?)
什么?(發生了什么事情?在場的人有什么行為表現?)
何時?(是什么時候發生的?持續了多久?)
何地?(在哪里發生的?這個地點有什么特色?)
如何?(這件事情是如何發生的?事情各方面關系如何?)
為什么?(為什么這些事情會發生?促使這些事情發生的原因是什么?)
根據具體情況,將上述幾個方面的因素繪制成表格,即成為觀察記錄表。
(三)問卷法
1.問卷法的含義
問卷法是指研究者把研究內容設計成若干個具體問題,編成書面問卷,交給所選擇的人員進行書面回答,從而收集和分析資料的一種研究方法。
一份完整的問卷應該包括如下部分:問卷名稱、問卷編號、問卷說明、填答人基本資料、問題、填答說明、結語。
2.問卷法的適用范圍
問卷法適宜用于調查了解較大范圍內的有關情況,例如某個班級所有學生的有關情況,或自己所任教的幾個班級所有學生的有關情況,或學生家長的有關看法。這一方法可以通過較少的時間和人力獲取較多人的信息,并且信息易于整理、分類和統計分析,是教師開展研究的一種好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問卷編得如何直接決定著研究的成敗,因此,教師需要掌握問卷編制的一些基本原則和方法。
3.問卷法的使用
(1)使用過程
確定研究問題(將問題分解、分類、具體化)、編制問卷、進行預調查、修改問卷、發放問卷、統計和分析問卷、得出結論。
(2)問卷編制的原則
①適宜原則:題目要切合研究主題;②簡明原則:問題簡單明了,意思清楚即可;③整齊原則:編排格式整齊,便于回答和統計;④倫理原則:禮貌,尊重被調查者,不傷害人;⑤客觀原則:避免從自己的主觀角度編制問卷,而要從問卷填答人的角度編制問卷,盡可能使題目適合問卷填答人的客觀情況。
(四)訪談法
1.訪談法的含義
訪談法是指通過有目的、有計劃地對被研究者進行訪問或與被研究者談話而進行研究的一種方法。訪談法有三個方面的特征:有目的、有計劃地實施;通過訪談或談話進行;目的是為了研究。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教師與學生、學生家長或其他教師之間有大量的“談話”,但是,那可能是一種聊天式的談話,缺乏目的性、計劃性、完整性、深刻性,不能稱為訪談法的運用。如果要全面深入地了解和分析某一方面的情況,需要使用科學的訪談方法。科學的訪談方法需要考慮研究的目的性和計劃性,其目的是為了探討和研究某方面的情況。但是,如果設計得好,教師也可以將研究方法滲透到日常的談話中。
2.訪談法的使用過程
①選擇訪談對象。根據訪談主題的需要,確定合適的訪談對象。
②制訂訪談計劃。確定訪談時間、地點、訪談提綱。
③正式訪談。
④整理和分析訪談資料。訪談結束后,要及時整理和分析訪談資料,以免時間過長遺忘一些信息。另外,如發現有需要進一步了解的信息,需要及時查找或進一步訪談。
⑤得出結論,撰寫論文或報告。
3.訪談法運用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1)訪談提綱要簡明扼要
把所問問題的主要內容列出即可,不需要寫出太多闡述性內容,便于集中主題。
(2)問題盡量開放
盡量不使用封閉式問題,多用開放式問題,便于被訪談者有較大的回答空間。請比較下面兩個訪談的問題:
封閉式問題:你喜歡××老師的課嗎?(學生的回答可能就是“喜歡”或“不喜歡”)開放式問題:你認為××老師課上得怎么樣?(學生回答的空間較大)
(3)充分地了解被訪談者的背景情況
不同的人對同一問題的回答是不一樣的,與其個人背景如年齡、職務、職稱、性別、性格、家庭成長環境等,有很大的相關性,訪談之前應該了解這些情況。
(4)避免發表自己的主觀意見
訪談的目的是了解被訪談者的有關信息,因此應該避免在訪談中過多發表自己的觀點,以免無意中“引導”被訪談者發表他的觀點。
(5)選擇適當的提問方式
根據訪談場合、被訪談者的具體情況、訪談內容,選擇適合的提問方式,如直奔主題、委婉提問、重復提問、追問等。
(五)測驗法
1.含義和分類
測驗法是借助測驗工具,通過測試來收集研究資料的一種研究方法。測驗法具有預測、診斷、評價和選拔的功能。
根據測驗內容,可以把測驗法分為如下幾類:智力測驗,測量智力水平;能力測驗,測量人的一般能力或特殊能力;個性測驗,測量人的性格、氣質等個性心理特征和興趣、愛好、價值觀、動機、信念等個性傾向;學業成就測驗,測量人對某方面知識和技能的掌握情況。
2.實施步驟
①選擇測驗對象。確定測驗要達到的目的,選擇具體的測驗對象。
②制訂測驗計劃。確定測驗的時間、人員、具體內容和步驟。
③選擇或編制測驗量表。測驗需要使用測驗量表,既可以從已有的量表中選擇合適的,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編制量表。
④試測驗。在較小的范圍內進行嘗試性測驗,以分析可行性和適用性情況。
⑤正式測驗。
⑥整理和分析測驗結果,得出結論,撰寫測驗報告。
(六)歷史法
以教育活動的歷史人物、事件為研究對象,理解過去,并根據過去的事件及其發展來理解現在和將來,為當今的教育發展服務。歷史研究的素材主要是過去的著作、文件、檔案等;也可以對當事人進行調查和訪問,以獲取研究素材。
(七)行動研究中的具體方法
如前所述,行動研究中需要運用具體的方法來改進教育教學。那么有哪些方法呢?這需要根據教育教學的具體情況來確定。
因行動研究與日常教育教學結合在一起,因此日常教育教學中的各種方法也是行動研究中的重要部分。例如,在有關教學的行動研究中,“教學”一章提到的方法就是研究中的重要方法;在有關德育的行動研究中,“德育”一章提到的方法就是研究中的重要方法;在有關班級管理的行動研究中,班級管理方面的方法也可成為研究中的方法。
當然,中小學教育工作內容是非常豐富的,具體的用于改進實踐的方法需要就具體情況而定,遠遠不只上述介紹的幾種方法。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教學風格、學校的具體情況、學生的具體情況,以及具體的問題等方面,選擇合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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