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縣2012年部分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意見》(皖教師[2011]9號)文件規定,經宿松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012年度宿松縣部分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竟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1、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大專及其以上學歷的2012屆畢業生;
2、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并具有與報考學校層次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者。
三、招聘基本條件
招聘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熱愛教育事業,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縣人社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6、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招考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計劃和崗位
(一)2012年我縣招聘教師130人,其中高中5人,初中24人,小學71人,幼兒園30人。具體計劃見《宿松縣2012年教師招聘計劃》附件1—4。
(二)招聘崗位設置中學(包括高中、初中)、小學、幼兒教育三個層次。中學層次設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13個專業;小學層次設置語文、數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7個專業;幼兒教育層次不設專業限制。
五、招聘方式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總分120分,面試總分100分,按筆試成績的70%、面試成績的30%計算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六、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
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7月30日至8月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報名。
2、報名地點:松茲小學幼兒園
3、報名時報考者必須提供下列有效、真實的證件及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凇2012年宿松縣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和《2012年宿松縣教師招聘分配學校志愿表》。(樣表見附件)
以上兩份《表格》須用統一設制的表格,可從宿松教育網下載打印,也可憑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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