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考者在報名表上提供的各項信息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必須相符,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報考者的證件及材料不真實的,一經發現,報考的筆試成績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負責。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的報名點現場報名。
(二)報名地點
1.報考梧州市市直、城區事業單位:梧州市人才市場(西堤三路11號,電話:0774—3817878);
2.報考蒼梧縣事業單位:蒼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龍圩鎮城西大道28號,電話:0774—2663501、2663503);
3.報考岑溪市事業單位:岑溪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岑城鎮廣南路85號,電話:0774-8235223、8212573);
4.報考藤縣事業單位:藤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藤州鎮登俊路65號,電話:0774—7272777);
5.報考蒙山縣事業單位:蒙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湄江中路人才勞動力市場,電話:0774—6286816、6311665)。
(三)報名時間
2012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四)報名手續
1.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有效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二份、近期同底1吋免冠彩色照片5張(在照片后面寫上姓名);
2.在職人員持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有關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4.在崗代課人員還需持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代課證、教師資格證、所在學校任教證明、縣級以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
5.通過資格初審后,由報考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交納報名費10元及《公共基礎知識》、《綜合能力測試》考試費每科50元,共110元;
6.對畢業證書未能確認真偽的需進行學歷認證,費用自理;
7.享受免報名考試費待遇的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以上材料由招聘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確認。
(五)開考條件
1.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能低于1:3。緊缺、特殊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需要開考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報名結束后3天內報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經批準后可適當調整開考比例。確實不能開考的,招聘單位應及時通知報考者,以便報考者及時調整報考崗位。
2.代課教師根據有關規定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六)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持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2年11月12日至14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