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會計人員抵免繼續教育確認時間的通知
各區市縣(先導區)財政局、各有關人員:
一、繼續教育確認的時間
2011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抵免確認時間為:12月1日—12月30日(公休日除外)。
二、繼續教育確認的條件
根據關于修訂《大連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細則》的通知(大財會[2010]1124號)第九條之規定:
1.參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的國家承認的會計、審計、財務管理、理財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等相關專業學歷教育的,憑入學通知書、學生證、畢業證書等有關資料,可抵免在校學習年份內的繼續教育;
2.參加會計相關專業學歷的自學考試的,憑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可抵免畢業證書簽發當年的繼續教育;
3.報考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或注冊會計師考試單科成績合格的,憑單科合格證書,可抵免考試當年的繼續教育;
4.報考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或注冊會計師考試全科合格的,憑全科合格證書,可抵免取得證書當年的繼續教育。
5.參加審計師、經濟師、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等相關專業資格考試合格的,憑全科合格證書,可抵免取得證書當年的繼續教育;
6.獨立完成通過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財政部門或會計學術團體認可的會計專業課題研究或在省級以上(含省級)經濟類報刊雜志上發表會計學術論文的,憑有關證書或刊物抵免當年的繼續教育。
凡具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會計人員,符合繼續教育抵免條件的,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2011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手續,超期未辦理會計繼續教育抵免確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抵免資格。
三、繼續教育確認地點
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和高新園區的會計人員須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大連市會計服務中心(中山區白玉街20號)辦理。其他縣區的會計人員須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當地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審核確認,由當地財政部門持相關復印件到市財政局辦理抵免。
大連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