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股權籌資
一、吸收直接投資
吸收直接投資,是指企業按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的原則,直接吸收國家、法人、個人和外商投入資金的一種籌資方式。
(一)吸收直接投資的種類:吸收國家投資;吸收法人投資;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吸收社會公眾投資。
(二)吸收直接投資的出資方式:以貨幣資產出資;以實物資產出資;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以工業產權出資。
(三)吸收直接投資的程序:確定籌資數量;尋找投資單位;協商和簽署投資協議;取得所籌集的資金。
(四)吸收直接投資的籌資特點:能夠盡快形成生產能力;容易進行信息溝通;手續相對比較簡便;籌資費用較低;資本成本較高;公司控制權集中;不利于公司治理;不利于產權交易。
二、發行普通股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為籌措股權資本而發行的有價證券,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憑證。股票作為一種所有權憑證,代表著股東對發行公司凈資產的所有權。股票只能由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一)股票的特征與分類
股票的特點包括永久性、流通性、風險性、參與性。股東的權利包括公司管理權、收益分享權、股份轉讓權、優先認股權、剩余財產要求權。
股票的種類按股東權利和義務,分為普通股股票和優先股股票;按票面是否記名,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按發行對象和上市地點,分為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股票發行與上市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采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首度發行的一般程序包括發起人認足股份、交付股資、提出公開募集股份的申請、公告招股說明書,簽訂承銷協議、招認股份,繳納股款、召開創立大會,選舉董事會、監事會、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交割股票。
發行后的股票可以上市流通交易。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發行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股票包括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兩種類型。公開發行股票又分為首次上市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公開發行股票,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發行。
(四)引入戰略投資者
戰略投資者是指與發行人具有合作關系或有合作意向和潛力,與發行公司業務聯系緊密且欲長期持有發行公司股票的法人。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能夠和上市公司之間形成緊密的、伙伴式的合作關系,并由此增強公司經營實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改善公司治理結構。
(五)發行普通股的籌資特點
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分散公司控制權,有利于公司自主管理、自主經營。沒有固定的股息負擔,資本成本較低。能增強公司的社會聲譽。促進股權流通和轉讓。籌資費用較高,手續復雜。不易盡快形成生產能力。公司控制權分散,公司容易被經理人控制。
三、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其留存在企業內部、未向外分配的利潤。留存收益的籌資途徑包括提取盈余公積金、未分配利潤。利用留存收益的籌資特點有:不用發生籌資費用、維持公司的控制權分布、籌資數額有限。
四、股權籌資的優缺點
(一)股權籌資的優點
股權籌資的優點:它是企業穩定的資本基礎,是企業良好的信譽基礎,財務風險較小。
(二)股權籌資的缺點
股權籌資的缺點:資本成本負擔較重、容易分散公司的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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