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企業資本金制度
1.資本金及資本金制度的概念
(1)資本金
設立企業必須有法定的資本金。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金,是投資者用以進行企業生產經營、承擔民事責任而投入的資金。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金被稱為"股本"。非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金被稱為"實收資本"。
(2)資本金制度
企業資本金籌集、管理以及所有者的責權利等方面所作的法律規范。
2.資本金的籌資(即我國資本金籌集制度)
(1)資本金的最低限額
組織形式 | 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人民幣萬元) | |
有限責任公司 | 基本要求 | 3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 10 | |
會計師事物所或資產評估機構 | 30 | |
股份有限公司 | 基本標準 | 500 |
上市 | 3000 | |
經紀類證券公司 | 5000 | |
保險公司 | 2億元 | |
綜合類證券公司 | 5億元 |
(2)資本金的出資方式
①投資者可以采取貨幣資產和非貨幣資產兩種形式出資。
②全體投資者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30%;
③對于非貨幣資產出資,只要滿足三個條件:"可以用貨幣估價"、"可以依法轉讓"、"法律不禁止的",均可以作為出資方式。【第二節中】
④《公司法》規定,股東或者發起人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第二節中】
⑤《公司法》對無形資產出資的比例要求沒有明確限制,但《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另有規定,外資企業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的作價應與國際上通常的作價原則相一致,且作價金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0%。【第二節中】
(3)資本金繳納的期限
分類 | 含義 | 企業成立時的實收資本是否等于注冊資本 |
實收資本制 | 在企業成立時一次籌足資本金總額 | 相等 |
授權資本制 | 在企業成立時不一定一次籌足資本金總額,只要籌集了第一期資本,企業即可成立,其余部分由董事會在企業成立后籌集(授權)。 | 可能不相一致 |
折衷資本制 | 類似于授權資本制,但要規定首期出資的數額或比例,以及最后一期繳清資本的期限。 | 可能不相一致 |
【說明】我國《公司法》資本金的繳納采用折衷資本制,規定如下:
具體內容 | |
是否分期 | 可以分期繳納 |
首次出資額 | 1.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不是法定最低注冊資本額的20%)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注冊資本額(不是法定最低注冊資本額10萬元)。 |
最后繳足期限 | 1.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 2.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
3.資本金的管理原則
原則 | 含義 | 法規規定 |
資本確定 | 指企業成立時資本金數額的確定。企業設立時,必須明確企業的資本總額以及各投資者認繳的數額。 | 1.企業獲準工商登記(即正式成立)后30目內,應依驗資報告向投資者出具出資證明書等憑證,以此為依據確定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界定其應承擔的責任。 2.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不能替代出資證明書 |
資本充實 | 指資本金的籌集應當及時、足額。企業籌集資本金的數額、方式、期限均要在投資合同或協議中約定,并在企業章程中加以規定,以確保企業能夠及時、足額籌得資本金。 | 1.個別投資者單方違約:企業和其他投資者可以按企業章程的規定,要求違約方支付延遲出資的利息、賠償經濟損失; 2.投資各方均違約或外資企業不按規定出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處罰。 |
資本維持 | 指企業在持續經營期間有義務保持資本金的完整性。企業除由股東大會或投資者會議作出增減資本決議并按法定程序辦理者外,不得任意增減資本總額 | 股份公司可以回購股份四種情況下: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不超過5%;資金來自稅后利潤;1年內轉給職工);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有異議而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
【多選題】資本金的出資方式說法正確的是( )。
A.資本金的出資方式包括貨幣資產、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
B.全體投資者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20%;
C.無形資產出資的作價金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0%
D.股東或者發起人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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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關于A:資本金的出資方式包括貨幣資產和非貨幣資產,而非貨幣資產包括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B的正確說法是"全體投資者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30%";C的正確說法是:"《公司法》對無形資產出資的比例要求沒有明確限制,但《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另有規定,外資企業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的作價應與國際上通常的作價原則相一致,且作價金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20%。"關于D:雖然可以以無形資產出資,但是不能夠以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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