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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收益
【考情分析】
考頻:★★
2013年單選,2011年多選
【本節目錄】
1.留存收益的性質
2.留存收益的籌資途徑
3.利用留存收益的籌資特點
【高頻考點】:留存收益
(一)留存收益的性質
從性質上看,企業通過合法有效地經營所實現的稅后凈利潤,都屬于企業的所有者。企業將本年度的利潤部分甚至全部留存下來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第一,收益的確認和計量是建立在權責發生制基礎上的,企業有利潤,但企業不一定有相應的現金凈流量增加,因而企業不一定有足夠的現金將利潤全部或部分派給所有者。第二,法律法規從保護債權人利益和要求企業可持續發展等角度出發,限制企業將利潤全部分配出去。《公司法》規定,企業每年的稅后利潤,必須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積金。第三,企業基于自身擴大再生產和籌資的需求,也會將一部分利潤留存下來。
(二)留存收益的籌資途徑
1. 提取盈余公積金
盈余公積金,是指有指定用途的留存凈利潤。盈余公積金是從當期企業凈利潤中提取的積累資金,其提取基數是本年度的凈利潤。盈余公積金主要用于企業未來的經營發展,經投資者審議后也可以用于轉增股本(實收資本)和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但不得用于以后年度的對外利潤分配。
2. 未分配利潤
未分配利潤,是指未限定用途的留存凈利潤。未分配利潤有兩層含義:第一,這部分凈利潤本年沒有分配給公司的股東投資者;第二,這部分凈利潤未指定用途,可以用于企業未來的經營發展、轉增資本(實收資本)、彌補以前年度的經營虧損及以后年度的利潤分配。
(三)利用留存收益的籌資特點
1. 不用發生籌資費用
企業從外界籌集長期資本,與普通股籌資相比較,留存收益籌資不需要發生籌資費用,資本成本較低。
2. 維持公司的控制權分布
利用留存收益籌資,不用對外發行新股或吸收新投資者,由此增加的權益資本不會改變公司的股權結構,不會稀釋原有股東的控制權。
3. 籌資數額有限
留存收益的最大數額是企業到期的凈利潤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之和,不像外部籌資一次性可以籌集大量資金。如果企業發生虧損,那么當年就沒有利潤留存。另外,股東和投資者從自身期望出發,往往希望企業每年發放一定的利潤,保持一定的利潤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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