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關稅的征收管理
進口貨物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出口貨物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24小時以前,由進出口貨物的納稅人向貨物進(出)境地海關申報,海關根據《海關進出口稅則》對進(出)口貨物進行歸類,并依據其完稅價格和適用稅率計算應繳納的關稅和進口環節代征稅,并填發稅款繳款書;納稅人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納稅人未按期繳納稅款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海關征收關稅、滯納金等,應當按人民幣計征。進(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以及有關費用以外幣計價的,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以基準匯率幣種以外的外幣計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套算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
納稅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海關總署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海關對納稅人申報的價格有懷疑的,應當將懷疑的理由書面告知納稅人,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書面作出說明、提供有關資料。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作說明、未提供有關資料的,或者海關仍有理由懷疑申報價格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的,海關可以不接受納稅人申報的的價格,并依據有關規定估定完稅價格。
本章思考題
1.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以及應納稅額應如何計算?
2.在計算應納增值稅稅額時,稅法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和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是如何規定的?
3.對既需繳納增值稅又需繳納消費稅的商品,其增值稅銷售額和消費稅銷售額是否為同一金額?簡要說明理由。
4.稅法對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是如何規定均?如何正確計算委托加工業務應稅消費品消費稅應納稅額?
5.稅法對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文化體育業、服務業的應納營業稅的營業額是如何規定的?在確定應納營業稅的營業額時,它們之間有何區別?
6.稅法對進口貨物和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是如何規定的?關稅中的從價稅、從量稅、復合稅、滑準祝有何不同?
7.稅法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購使用范圍、開具范圍、開具時限以及銷售退回或銷售折讓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何規定?
8.分析比較稅法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納稅義務時間、納稅地點和納稅期限的規定有何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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