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張某開辦個人獨資企業B(餐飲服務行業),2009年度初向稅務機關報送2008年度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申報表中填報的營業收入為200萬元,減除成本費用、稅金后,利潤為10萬元,稅務機關經審查后核實B獨資企業以下幾項支出存在問題:
(1)張某每月領取工資3000元,另有雇員10名,每人每月工資1500元,已全部列支;
(2)全年發生廣告費35萬元,已列支;
(3)發生違法經營處以罰款3萬元,已列支;
(4)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費用合計5萬元,已列支;
根據上述資料,計算并回答下列有關問題。
1、B獨資企業對工資的稅務處理,符合法律規定的有( )。
A.張某每月領取工資3000元,不得在稅前直接扣除
B.B獨資企業能夠扣除的工資為18萬元
C.張某和雇員的工資均可在稅前直接扣除
D.雇員的工資可以在稅前直接扣除
2、B獨資企業對廣告費的稅務處理,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 )。
A. 廣告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
稅年度結轉扣除
B. 廣告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60%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
稅年度結轉扣除
C.B獨資企業能夠扣除的廣告費為30萬元
D.B獨資企業能夠扣除的廣告費為35萬元
3、B獨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表述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 )。
A.發生違法經營處以罰款3萬元,不得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B.發生違法經營處以罰款3萬元,應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C.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費用5萬元,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D.投資者及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答案及解析】
本題涉及個人獨資企業所得稅
1.【答案】ABD
【解析】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直接扣除。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向其從業人員實
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B獨資企業能夠扣除的工資=10×0.15×12=18(萬元)
2.【答案】BD
【解析】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和義務宣傳費用不超過當
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B獨資企業能夠扣除的廣告費=200*15%=30(萬元),實際發生額為35萬元,則稅前可以扣除的廣告費用為30萬元;
3.【答案】A
【解析】發生違法經營處以罰款3萬元,應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
的生活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費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難以劃分的,全部視為投資者個人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所以選項BC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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