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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第一節 個人所得稅的特點
第二節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第三節 個人所得稅征稅對象和稅目
按應納稅所得的來源劃分,現行個人所得稅的應稅項目,大致可以分為3類,共11個應稅項目。
第四節 個人所得稅稅率
個人所得稅依照所得項目的不同,分別確定了超額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
第五節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
第六節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二、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計算的特殊規定
第七節 個人所得稅稅收減免
一、免稅項目
二、減稅項目
第五章 其他相關稅收法律制度
掌握房產稅、契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和征稅范圍;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稅率和稅收減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地點和納稅期限。
第六章 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稅收法律關系與稅收征收管理體制
第二節 稅務管理
一、稅務管理
二、稅務登記管理
三、賬簿、憑證管理
四、納稅申報
第三節 稅款征收
一、稅款征收
稅款征收是稅務機關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將納稅人應當繳納的稅款組織入庫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
二、稅款征收方式
三、稅款征收措施
(一)由稅務機關核定、調整應納稅額
(二)責令繳納,加收滯納金
(三)責令提供納稅擔保
(四)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五)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六)阻止出境
四、關于稅款征收的其他法律規定
第四節 稅務檢查
第五節 稅務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
一、稅務行政復議
納稅人及其他當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等不服的,應當先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先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稅務行政訴訟
第六節 稅收法律責任
第七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第一節 辦理支付結算的工具、原則和基本要求
第二節 銀行結算賬戶管理
一、銀行結算賬戶的種類
二、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
三、各類具體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
第三節 銀行卡
第四節 結算方式
第五節 票據的一般規定
一、票據
票據是由出票人簽發的、約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包括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二、票據權利與責任
(一)票據權利的分類
(二)票據權利的取得
(三)票據權利的行使與保全
(四)票據權利喪失補救
(五)票據權利時效
(六)票據責任
三、票據行為
票據行為是票據當事人以發生票據債務為目的的、以在票據上簽名或蓋章為權利義務成立要件的法律行為。
四、票據追索
第六節 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三、學員提問
學員提問:今年已經是第三年考初級職稱了,以前是因為學習方法不清楚,學習時間也比較少。現在基礎班已經學習一遍了,2月24日進入習題班學習,在習題班自己制定的計劃是:一是先聽習題的重點難點,然后做題庫里的典型例題,然后將做錯的題目打印出來,再聽老師講解;二是習題完成之后做應試指南,葉老師今年講的習題是比較經典的內容,應試指南比較全面。我的學習計劃是根據跨章節的例題來做,但是十三道例題我做的都不理想。現在已經學習第二遍了,但是還想學一遍教材,但是很浪費時間,因為實務和經濟法結合想在4月8日完成,不知道時間夠不夠?
老師回答:學員的基礎比較好,目標明確,現階段主要是調整自己心態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不要太緊張,可以按照教材順序通過題目,按章節復習一遍。建議先做題,將相應的考點在教材上進行總結歸納,在4月8日之前突破自己的弱點,最后一個月進行全面復習。
學員提問:不聽強化班能不能通過考試?
老師回答:聽任何老師的課程,只要將老師講的知識點都聽明白了,聽一個老師就可以。如果聽基礎班有些知識點有可能不太理解,可以跳到強化班中聽一下。
學員提問:已經完成基礎班和習題班,接下來兩個月應該怎么復習才能達到好的效果?
老師回答:信心很重要,在四月中旬之前突破弱點,掌握每章的重點,每章都進行總結歸納。四月中旬之后,回歸教材,掌握考點,樹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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