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第二節 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內容導航】:
(一)社會保險的概念
(二)社會保險的種類
(三)社會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
【章節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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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社會保險的概念、種類與基本原則
(一)社會保險的概念
社會保險名片是指國家依法建立的,由國家、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籌集資金、建立基金,使個人在年老(退休)、患病、工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物質幫助和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1951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是新中國第一部綜合性勞動保險法規。包括傷殘、死亡、疾病、養老、生育及供養直系親屬待遇等方面。
20世紀80年代,我國開始進行“五險分立”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并于90年代納入立法規劃。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二)社會保險的種類
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險項目主要有5項:
1.基本養老保險:針對公民老年風險,保障老年日常支出的社會保障項目。
2.基本醫療保險:針對公民醫療風險,保障公民能享受基本醫療服務的社會保障項目。
3.工傷保險:針對公民職業風險。
4.失業保險:針對公民失業風險。
5.生育保險:針對公民生育風險。
(三)社會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
1.社會保險范圍廣覆蓋。
2.國家基本保險“保基本”和“可持續”。
3.社會保險體系“多層次”。
【內容導航】:
(一)基本養老保險的含義
(二)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
(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組成和來源
(四)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納與計算
(五)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享受條件與待遇
【章節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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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基本養老保險
(一)基本養老保險的含義
基本養老保險是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的老年人予以基本生活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
(二)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 新農保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3.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城居保):城居保的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
(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組成和來源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統籌養老金賬戶: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2.個人養老金賬戶: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四)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納與計算
1.單位繳費: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具體比例由省級政府確定。
2.個人繳費:本人繳費工資的8%,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1)繳費基數——繳費工資:一般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本人上月)月平均工資。
關于范圍:
繳費工資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以及計劃生育費用等其他不屬于工資的費用。
關于新招職工(包括研究生、大學生、大中專畢業生等):
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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