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服務業
1.子稅目: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游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和其他服務業。
2.(1)代理業:
①代理報關業務應按照“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②金融經紀業不按本稅目征稅,屬于“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征稅范圍;
③服務性單位將委托方預付的餐費轉付給餐飲企業,并向委托方和餐飲企業收取服務費的,屬于餐飲中介服務,應按照“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④無船承運業務,應按照“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⑤單位和個人受托種植植物、飼養動物的行為,按“服務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2)旅游業:
單位和個人在旅游景區經營索道、旅游游船、觀光電梯、觀光電車、景區環保客運車取得的收入按“服務業——旅游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3)租賃業:
①單位和個人將承租的場地、物品、設備等轉租給他人的行為屬于租賃行為,按“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②對遠洋運輸企業從事光租業務和航空運輸企業從事干租業務取得的收入,應按“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③酒店產權式經營,業主按照約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紅收入均應視為租金收入,應按照“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④交通部門有償轉讓高速公路收費權行為,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應按“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4)廣告業:
廣告代理業務按“服務業——廣告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5)其他服務業:如沐浴、理發、洗染等。
航空勘探、鉆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稅目征稅,屬于“建筑業”稅目的征稅范圍。
(七)轉讓無形資產
1.征稅范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出租電影拷貝、轉讓著作權和轉讓商譽。
2.特別提示“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規定:
(1)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的一級市場)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征稅,屬于“服務業——租賃業”稅目的征稅范圍。
(2)以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在投資后轉讓其股權的,也不征收營業稅
(八)銷售不動產
1.銷售不動產范圍:包括銷售建筑物或構筑物和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在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占土地的使用權一并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
2.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在投資后轉讓股權的,也不征收營業稅。
3.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不應征收營業稅。
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發生應稅行為也繳納營業稅。
關注566會計職稱微信第一時間獲取試題、內部資料等信息!
會計職稱題庫【手機題庫下載】 | 微信搜索"566會計職稱"
初級QQ群: | 中級QQ群: |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