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材整體變化
2010年《中級經濟法》教材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一方面,稅法的兩章內容卷土重來,分別為增值稅和消費稅法律制度、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總體來說這門課的難度上了一個臺階。另外一方面,也對原教材中法學部分進行了大幅度的刪減與調整,最明顯的是第一章經濟法總論的內容,基本上是全新寫作的,老考生所熟悉的訴訟時效、仲裁等知識點已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大量晦澀的經濟法理論講解。另外,在傳統章節上也有所調整,例如證券法律制度中加入了一些證監會近年的一些新規章制度文件、合同法律制度中重新調整了擔保部分的內容。下面就具體的章節的變化一一進行概括:
第一章 經濟法總論
本章教材內容與2009年度教材相比進行了大規模調整,整章內容進行了重寫,原教材中關于經濟法律關系、法律行為和代理以及經濟法的實施等內容不再涉及,而是更加側重于理論知識的論述,主要是以經濟法的主體為核心,從經濟法主體的行為、權利與義務以及法律責任來闡述經濟法的基本原理。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2010年教材與2009年相比有增有減,其主要變動內容如下:
1.刪除了公司設立程序中有關提交文件資料方面的內容,對公司變更登記的規定進行了整合和簡化。
2.按照《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的規定增加了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資格條件的具體規定。
3.刪除了原教材第六節中有關股票形式和種類的內容,簡化了股票丟失補救措施的相關內容。
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對公司解散時的清算內容進行了大量的補充和完善。
第三章 其他主體法律制度
本章教材內容變化不大,與2009年教材相比有少量內容刪減。本章章節體系變化主要體現在:由2009年度教材的第三章“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和第四章“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組合而成為新的一章,章名變更為“其他主體法律制度”。
第四章 證券法律制度
7.對原教材中的“持續信息披露”的內容進行微調。
8.重寫違反證券法的法律責任內容。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主要是增加了《物權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若干內容。
第六章 增值稅和消費稅法律制度
本章為2010年新增章節。
第七章 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本章為2010年新增章節。
第八章 相關法律制度
2010年本章教材內容變化很大,主要刪除了“政府采購法”,并將“國有資產法律制度”改為“企業國有資產法”,增加了“外匯管理法律制度、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價格法律制度、財政監督”等內容,保留了“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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