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一、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概述 |
第 5 頁: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 |
第 11 頁:三、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律制度 |
第 16 頁:四、外資企業法律制度 |
(四)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收益分配與回收投資
1.合作企業的收益分配
合作企業的中外合作者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采用分配利潤、分配產品或者其他方式分配收益。
2.合作企業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
(1)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的方式。
①在按照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進行分配的基礎上,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擴大外國合作者的收益分配比例;
②經財政稅務機關審查批準,外國合作者在合作企業繳納所得稅前回收投資;
③經財政稅務機關和審查批準機關批準的其他回收投資方式。
(2)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的條件。
①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國合作者所有;
②對于稅前回收投資的,必須向財政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并由財政稅務機關依法審查批準;
③中外合作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和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④外國合作者提出先行回收投資的申請,應當具體說明先行回收投資的總額、期限和方式,經財政稅務機關審查同意后,報審查批準機關審批;
⑤外國合作者應當在合作企業的虧損彌補之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資。
【例題·多選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外國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應符合的條件有( )。
A.中外合作經營者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國合作者所有
B.對于稅前回收投資的,必須向財政部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并由財政稅務機關依法審查批準
C.外國合作者提出先行回收投資的申請,報工商機關審批
D.外國合作者應在合作企業的虧損彌補之后,才能夠進行回收投資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中外合作企業外國合作者的投資回收。本題C選項正確的是外國合作者提出先行回收投資的申請,并具體說明先行回收投資的金額、期限和方式,經財政部稅務機關審查同意后,報審查批準機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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