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一、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概述 |
第 5 頁: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 |
第 11 頁:三、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律制度 |
第 16 頁:四、外資企業法律制度 |
(五)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1.合作企業的期限
(1)合作企業的期限由中外合作者協商確定,并在合作企業合同中訂明。
(2)合作企業期限屆滿,合作各方協商同意要求延長合作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的180天前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請。審查批準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3)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并且投資已經回收完畢的,合作企業期限屆滿不再延長。但是;外國合作者增加投資的,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可以向審查批準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2.合作企業的解散
合作企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解散:(1)合作期限屆滿;(2)合作企業發生嚴重虧損,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力繼續經營;(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作企業無法繼續經營;(4)合作企業合同、章程中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經出現;(5)合作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3.合作企業的清算
合作企業期滿或者提前終止時,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對資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中外合作者應當依照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確定合作企業財產的歸屬。
【例題·單選題】下列有關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共同特點的表述中,符合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二者的中外投資者均可以是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
B.二者的中外投資者均以其投資額為限對企業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C.二者的注冊資本均為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中外投資各方認繳的出資額之和
D.二者均由中外投資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區別。根據規定,合營企業和合作企業的外方可以是個人,但是中方必須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組織,因此選項A的說法錯誤;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的合伙人之間是合伙關系,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因此選項B的說法是錯誤的;盈虧分配上,合作企業屬于契約式企業,通過簽訂合同具體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選項D的說法是錯誤的。
【例題·多選題】根據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法律規定,下列關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下稱合營企業)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下稱合作企業)區別的正確表述有( )。
A.合營企業外方投資比例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而合作企業外方投資比例沒有限制
B.合營企業按照出資比例分配收益,而合作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分配收益
C.合營企業必須是依法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而合作企業可以不具備法人資格
D.合營企業在經營期間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資,而合作企業在經營期間內外方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資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合營企業與合作企業的區別。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與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一般都不得低于企業注冊資本的25%,所以選項A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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