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wangya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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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
中醫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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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一】經濟法的淵源
1.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法律(僅次于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
3.法規
(1)行政法規(僅次于憲法、法律):國務院
(2)地方性法規(不得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
4.規章
(1)部門規章:國務院各部委、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
(2)地方政府規章:地方人民政府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6.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
7.國際條約、協定
【解釋】(1)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同級地方政府規章;(2)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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