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的經濟法在學習時候講究先松后緊,對客觀題和主觀題的學習講究熟悉掌握與記憶深刻。所以,在學習中級經濟法的時候要遵循其特有的規律。
中級經濟法的學習先松后緊是指基礎階段學習的時候不求速度只求質量,為另外兩科擠一點時間。而后期強化沖刺階段則要增強強化的速度和記憶的儲存量,另外兩科為其挪讓時間。中級經濟法的主觀題涉及的知識點比較固定,就那么幾個點,掌握了即可。所以,整體來說中級經濟法的學習壓力不大。
【中級經濟法主觀題列示】 | ||
章 節 |
題型 |
知識點列示 |
第2章 |
簡答題 |
1.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公司擔保 2.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3.上市公司董事會關聯表決權排除制度 4.臨時股東會的提議主體 5.股東會的特別決議 6.股東未盡出資義務的法律責任 7.股東分紅權 |
第3章 |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法定限制 2.對合伙事務執行人的任意限制 3.撤銷對合伙事務執行的委托 4. 有限合伙人財產份額的出質 5.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的責任 6.“變性”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的責任 | |
第4章 |
1.票據抗辯 2.出票行為的相對記載事項 3.票據保證的相對應記載事項 4.追索對象的確定 5.禁止背書(追索對象的確定) | |
第5章 |
1.定金合同的實踐性 2.債權轉讓的生效 3.租賃合同的期限 4.改裝租賃物 5.買賣不破租賃 6.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 7.預期違約 8.爭議解決條款的獨立性 9.定金和賠償損失的并用 10.共同擔保 11.浮動抵押 12.留置權的優先性 | |
第6章 |
1.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的判定 2.銷項稅額的計算 3.進項稅額的抵扣 4.外購原材料因管理不善被盜的增值稅處理 5.銷售下腳料的增值稅處理 | |
第1章 |
綜合題 |
仲裁協議(偶爾考到第一章,幾率不高) |
第2章 |
抽逃出資的法律責任 | |
第5章 |
1.“流押條款”的效力 2.保證合同的訂立方式 3.保證人的資格 4.共同擔保 | |
第6章 |
1.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合法扣稅憑證、因管理不善毀損、購進免稅農產品的處理、支付運費的處理、外購生產設備的處理) 2.銷項稅額的計算(含稅銷售額的處理) 3.技術轉讓收入免稅政策 4.視同銷售貨物的增值稅處理 5.應納增值稅稅額的確定 | |
第7章 |
1.銷售貨物收入 2.加計扣除稅收優惠 3.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 4.企業特殊業務的所得稅處理 5.禁止扣除項目 6.業務招待費、新產品研究開發費用、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利息費用、公益性捐贈、“三項”經費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7.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
【注意】以上主觀題考點的列示為根據近五年真題整理,可能有個別遺漏。請各位考生學習的時候多多注意。
以上內容不是嚴格按照中級經濟法教材順利列示的,大家學習的時候遇到這些知識點的重點注意。經濟法主觀題要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記憶。基礎階段的學習任務就是理解+盡量記憶、多復習,最好采取每一章復習一次、每一周復習一次的頻率,保持記憶溫度。后期則要投入大量的精力精心精準記憶,確保在正式考試閉卷的情況下能夠復述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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