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wangyadan
看了本文的網友還看了學歷中考高考考研專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會計經濟師初級會計中級會計注會資格公務員教師人力社工
醫學藥師醫師護士初級護師主管護師衛生資格臨床
臨床助理
中醫
中醫助理
口腔醫師
金融基金證券銀行期貨外語四六級計算機等考軟考
股東資格的認定
1.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2.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等事項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未經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解釋】股東資格自記載于“股東名冊”時取得,在公司登記機關進行登記不是股東資格的取得要件;但是,未經登記的,不具有對抗效力。
【例題·單選題】甲、乙、丙擬共同出資50萬元設立一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設置的股東名冊中記載了甲、乙、丙三人的姓名與出資額等事項,但在辦理公司登記時遺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記的文件中股東只有甲、乙二人。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股東資格
B.丙取得股東資格,但不能參與當年的分紅
C.丙取得股東資格,但不能對抗第三人
D.丙不能取得股東資格,但可以參與當年的分紅
【答案】C
會計職稱題庫【手機題庫下載】 | 微信搜索"考試吧會計職稱"
初級QQ群: | 中級QQ群: |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