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考指導五、將債務轉為資本
總體思路:
1.債務人角度
債務人以自身股票(資本)來抵償債務,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
會計處理的貸方應增加股本(或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對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的入賬價值等于股數乘以每股面值,股票的市價和股本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2.債權人角度
債權人在債務重組日,應當將享有股權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對債務人的投資,即會計處理的借方一般是增加長期股權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
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先沖減已提取的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沖減的部分,或未提取損失準備的將該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損失(營業外支出)。
【例題·計算題】甲公司應付乙公司賬款為120 000元,無力清償,通過債務重組協議,債務人甲公司以普通股10 000股清償債務,每股面值1元,股票每股公允價為10元。債權人乙公司取得的普通股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債權人沒有計提壞賬準備。
【正確答案】
甲公司(債務人)處理:
借:應付賬款 120 000
貸:股本 10 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90 000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 20 000
乙公司(債權人)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100 000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 20 000
貸:應收賬款 120 000
備考指導六、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具體形式:降低本金、免除利息、降低利率、延長期限等。
重要特點:重組后債務與債權依然存在。
因此,債務人債務重組時要借記一筆“應付賬款”等,同時還要再貸記一筆“應付賬款——債務重組”;債權人債務重組時要貸記一筆“應收賬款”等,同時還要再借記一筆“應收賬款——債務重組”。
兩種情況:分不附或有條件和附或有條件兩種情況處理:
或有條件,一般指的是降低利率的問題。比如原來利率是5%,后來降到3%,這時往往附加一個條件,比如債務重組后一年債務人獲利了,則利率恢復到5%,不盈利則繼續保持3%.則在債務重組日并不知道債務人未來一年是否會獲利,即附加的這個條件是不確定的條件,則這個條件就是或有條件。若是利率直接由5%降到3%,即為不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
1.不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包括免除利息、降低本金、延長期限等)
原則:此種情況下債務人和債權人在債務重組后會產生新的“應付賬款——債務重組”和“應收賬款——債務重組”。對于新的債務和債權,債務人和債權人都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計量。
(1)債務人應以重組后債務的公允價值作為新債務的入賬價值;痉咒洠
借:應付賬款――重組前(重組前債務的賬面價值)
貸:應付賬款――重組后(重組后債務的公允價值)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2)債權人應以重組后債權的公允價值作為新的債權的入賬價值;痉咒洠
借:應收賬款――重組后(重組后債權的公允價值)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或貸記資產減值損失)
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重組前(重組前債務的賬面余額)
2.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
【例題·判斷題】(2011年考題)以修改債務條件進行的債務重組涉及或有應收金額的,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高于重組后債權賬面和或有應收金額之和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損失。(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以修改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涉及或有應收金額的,債權人在重組日是不確認或有應收金額的,而是實際收取的時候才予以確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