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存貨的確認和初始計量 |
第 5 頁:第二節 存貨的期末計量 |
(三)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與轉回
1.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
當有跡象表明存貨發生減值時,企業應于期末計算存貨的可變現凈值,確認是否需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期末對存貨進行計量時,如果同一類存貨,其中一部分是有合同價格約定的,另一部分不存在合同價格,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區分有合同價格約定的和沒有合同價格約定的存貨,分別確定其期末可變現凈值,并與其相對應的成本進行比較,從而分別確定是否需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例題18·單選題】B公司期末存貨采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計價。2009年9月26日B公司與M公司簽訂銷售合同:由B公司于2010年3月6日向M公司銷售筆記本電腦10000臺,每臺1.5萬元。2009年12月31日B公司庫存筆記本電腦13000臺,單位成本1.4元,賬面成本為18200萬元。2009年12月31日市場銷售價格為每臺1.3萬元,預計銷售稅費均為每臺0.05萬元。則2009年12月31日筆記本電腦的賬面價值為( )萬元。
A.18250 B.18700 C.18200 D.17750
【答案】D
【解析】由于B公司持有的筆記本電腦數量13000臺多于已經簽訂銷售合同的數量10000臺。因此,銷售合同約定數量10000臺,其可變現凈值=10000×1.5-10000×0.05=14500(萬元),成本為14000萬元,賬面價值為14000萬元;超過部分的可變現凈值=3000×1.3-3000×0.05=3750(萬元),其成本為4200萬元,賬面價值為3750萬元。該批筆記本電腦賬面價值=14000+3750=17750(萬元)。
2.存貨跌價準備的轉回
企業應在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比較存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計算出應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再與已提數進行比較,若應提數大于已提數,應予補提。企業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應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當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例2-12】丙公司20×8年年末,A存貨的賬面成本為100 000元,由于本年以來A存貨的市場價格持續下跌,根據資產負債表日狀況確定的A存貨的可變現凈值為95 000元,“存貨跌價準備”期初余額為零,應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為5 000元(100 000-95 000)。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借:資產減值損失—A存貨 5 000
貸:存貨跌價準備—A存貨 5 000
【例2-13】沿用【例2-12】,假設20×9年年末,丙公司存貨的種類和數量、賬面成本和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均未發生變化,但是20×9年以來A存貨市場價格持續上升,市場前景明顯好轉,至20×9年年末根據當時狀態確定的A存貨的可變現凈值為110 000元。
本例中,由于A存貨市場價格上漲,20×9年年末A存貨的可變現凈值(110 000元)高于其賬面成本(100 000元),可以判斷以前造成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價格下跌)已經消失。A存貨減記的金額應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5 000元內予以恢復。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借:存貨跌價準備—A存貨 5 000
貸:資產減值損失—A存貨 5 000
需要注意的是,導致存貨跌價準備轉回的是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的消失,而不是在當前造成存貨可變現凈值高于其成本的其他因素。如果本期導致存貨可變現凈值高于其成本的影響因素不是以前減記該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則不允許將該存貨跌價準備轉回。
再次強調:關于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是將期末成本和可變現凈值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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