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科目
第七章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依據2010年教材提前預習)
一、非貨幣性資產的界定
1.貨幣性資產,是指企業持有的貨幣資金和將以固定或可確定的金額收取的資產,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以及債券投資等。
注意:這里的“債券投資”指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
2.非貨幣性資產是指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如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長期股權投資等。預付賬款也屬于非貨幣性資產。
3.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指交易雙方主要以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等非貨幣性資產進行的交換。該交換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貨幣性資產(即補價)。
通常情況下,當交換雙方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不等時,會涉及到補價。認定涉及少量貨幣性資產的交換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通常以補價占整個資產交換金額的比例低于25%作為參考。
補價一般為雙方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
技巧:補價/較高一方資產的公允價值<25%。
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確認和計量
(一)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會計處理模式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會計處理有兩種處理模式:一種是公允價值模式,另一種是賬面價值模式。
公允價值模式下總的處理思路,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如果有確鑿證據表明換入資產公允價值更可靠,則也可以直接以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入賬價值。 “有確鑿證據表明換入資產公允價值更可靠”主要是針對存在補價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特殊情況)
賬面價值模式下總的處理思路: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公允價值模式下,應當對換出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益。
(二)會計處理模式的選擇
1.當同時符合下列兩個條件時,應采用公允價值模式來處理:
(1)交易具有商業實質;
(2)換出資產或換入資產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
其他的情況,應采用賬面價值模式來處理。
2.商業實質的判斷:
具有商業實質,簡單的說,就是雙方確實需要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某項非貨幣性資產,而不是可換可不換。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
(1)換入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在風險、時間和金額方面與換出資產顯著不同。
風險、時間和金額這三方面只要有一項不同,就具有商業實質。
(2)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不同,且其差額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相比是重大的。強調換入資產對企業的特定價值。
3.公允價值能否可靠計量的判斷
(1)存在活躍市場;
(2)不存在活躍市場,但同類或類似資產存在;
(3)同類或類似資產也不存在活躍市場,但可采用估值技術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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