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8-4】 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項銷售合同,約定甲公司應在20x9年8月向乙公司交付A產品3 000件。但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發(fā)貨,并致使乙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20x9年11月,乙公司將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賠償9 000 000元。20x9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尚未判決,甲公司對該訴訟事項確認預計負債6 000 000元,乙公司未確認應收賠償款。2x10年2月8日,經人民法院判決甲公司應賠償乙公司8 000 000元,甲、乙雙方均服從判決。判決當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賠償款8 000 000元。甲、乙兩公司20x9年所得稅匯算清繳均在2x10年3月10日完成(假定該項預計負債產生的損失不允許在預計時稅前抵扣,只有在損失實際發(fā)生時,才允許稅前抵扣)。
本例中,人民法院2x10年2月8日的判決證實了甲、乙兩公司在資產負債表日(即20x9年12月31日)分別存在現(xiàn)實賠償義務和獲賠權利,因此兩公司都應將“人民法院判決”這一事項作為調整事項進行處理。甲公司和乙公司20x9年所得稅匯算清繳均在2x10年3月10日完成,因此,應根據(jù)法院判決結果調整報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稅額。
1. 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 記錄支付的賠償款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yè)外支出 2 000 000
貸:其他應付款——乙公司 2 000 000
借:預計負債——未決訴訟 6 000 000
貸:其他應付款——乙公司 6 000 000
借:其他應付款——乙公司 8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8 000 000
注: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如涉及現(xiàn)金收支項目,均不調整報告年度資產負債表的貨幣資金項目和現(xiàn)金流量表各項目數(shù)字。本例中,雖然已經支付了賠償款,但在調整會計報表相關數(shù)字時,只需調整上述第一筆和第二筆分錄,第三筆分錄作為2x10年的會計事項處理。
(2) 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6 000 000×25%) 1 500 00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1 500 000
20x9年末因確認預計負債6 000 000元時已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發(fā)生后遞延所得稅資產不復存在,應予轉回。
(3) 調整應交所得稅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8 000 000×25%) 2 000 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2 000 000
(4) 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余額轉入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 500 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本年利潤 1 500 000
(5) 因凈利潤減少,調減盈余公積
借: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1 500 000×10%) 150 0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50 000
(6) 調整報告年度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數(shù)字(財務報表略)
① 資產負債表項目的調整:
調增遞延所得稅資產500 000元;調增其他應付款8 000 000元,調減預計負債6 000 000元;調減盈余公積150 000元,調減未分配利潤1 350 000元。
② 利潤表項目的調整:
調增營業(yè)務支出2 000 000元,調減所得稅費用500 000元,調減凈利潤1 500 000元。
③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項目的調整:
調減凈利潤1 500 000元;提取盈余公積項目中盈余公積一欄調減150 000元,未分配利潤一欄調增150 000元。
(7) 調整2x10年2月份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shù)(資產負債表略)
甲公司在編制2x10年1月份的資產負債表時,按照調整前20x9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的數(shù)字作為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shù),由于發(fā)生了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甲公司除了調整20x9年度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的數(shù)字外,還應當調整2x10年2月份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shù),其年初數(shù)按照20x9年12月31日調整后的數(shù)字填列。
2. 乙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 記錄收到的賠款
借:其他應收款——甲公司 8 000 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yè)外收入 8 000 000
借:銀行存款 8 000 000
貸:其他應收款——甲公司 8 000 000
注: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如涉及現(xiàn)金收支項目,均不調整報告年度資產負債表的貨幣資金項目和現(xiàn)金流量表各項目數(shù)字。本例中,雖然已經收到了賠償款,但在調整會計報表相關數(shù)字時,只需調整上述第一筆分錄,第二筆分錄作為2x10年的會計事項處理。
(2) 調整應交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8 000 000×25%) 2 00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 000 000
(3) 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余額轉入未分配利潤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本年利潤 6 000 0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6 000 000
(4) 因凈利潤增加,補提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600 000
貸:盈余公積(6 000 000×10%) 600 000
(5) 調整報告年度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數(shù)字(財務報表略)
① 資產負債表項目的調整:
調增其他應收款8 000 000元;調增應交稅費2 000 000元;調增盈余公積600 000元,調增未分配利潤5 400 000元。
② 利潤表項目的調整:
調增營業(yè)外收入8 000 000元,調增所得稅費用2 000 000元,調增凈利潤6 000 000元。
③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項目的調整:
調增凈利潤6 000 000元;提取盈余公積項目中盈余公積一欄調增600 000元,未分配利潤一欄調減600 000元。
(6) 調整2x10年2月份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shù)(資產負債表略)
乙公司在編制2x10年1月份的資產負債表時,按照調整前20x9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的數(shù)字作為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shù),由于發(fā)生了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乙公司除了調整20x9年度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的數(shù)字外,還應當調整2x10年2月份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shù),其年初數(shù)按照20x9年12月31日調整后的數(shù)字填列。
2. 資產負債表日后取得確鑿證據(jù),表明某項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發(fā)生了減值或者需要調整該項資產原先確認的減值金額。
這一事項是指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jù)當時的資料判斷某項資產可能發(fā)生了損失或減值,但沒有最后確定是否會發(fā)生,因而按照當時的最佳估計金額反映在財務報表中;但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所取得的確鑿證據(jù)能證明該事實成立,即某項資產已經發(fā)生了損失或減值,則應對資產負債表日所作的估計予以修正。
【例18-5】 甲公司20x9年6月銷售給乙公司一批物資,貨款作為2 000 000元(含增值稅)。乙公司于7月份收到所購物資并驗收入庫。按合同規(guī)定,乙公司應于收到所購物資后3個月內付款。由于乙公司財務狀況不佳,到20x9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于20x9年12月31日已為該項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100 000元。20x9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上“應收賬款”項目的金額為4 000 000元,其中1 900 000元為該項應收賬款。甲公司于2x10年2月3日(所得稅匯算清繳前)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乙公司已宣告破產清算,無力償還所欠部分貨款。甲公司預計可收回應收賬款的60%。
本例中,甲公司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首先可判斷該事項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甲公司原對應收乙公司賬款計提了100 000元的壞賬準備,按照新的證據(jù)應計提的壞賬準備為800 000元(2 000 000×40%),差額700 000元應當調整20x9年度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數(shù)字。
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 補提壞賬準備
應補提的壞賬準備 = 2 000 000×40%-100 000 = 700 000(元)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資產減值損失 700 000
貸:壞賬準備 7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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