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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難點講解及典型例題
一、所得稅核算的程序熟悉
二、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
(一)資產的計稅基礎掌握
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具體來講:
初始確認時,資產的計稅基礎一般為取得成本;持續持有過程中,為資產取得成本減去以前期間按照稅法規定已經稅前扣除金額后的余額。
常見資產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以及暫時性差異的產生原因如下表所示:
(二)負債的計稅基礎圈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即: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常見負債的計稅基礎如下表所示:
【提示】負債計稅基礎的確定關鍵是看稅法規定以后期間能不能稅前扣除,如不能稅前扣除則計稅基礎等于賬面價值。
【例題1·單選題】下列關于計稅基礎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
A.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等于初始確認成本
B.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不考慮減值準備
C.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均為0
D.應付職工薪酬的計稅基礎通常等于賬面價值
【答案】C
【解析】選項C,如果預計負債的相關支出實際發生時允許稅前扣除,則計稅基礎=0,如果不允許稅前扣除,則計稅基礎=賬面價值。
(三)特殊交易或事項中產生的資產、負債計稅基礎的確定
除企業在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取得的資產和負債以外,對于某些特殊交易中產生的資產、負債,其計稅基礎的確定應遵從稅法規定,如企業合并過程中取得資產、負債計稅基礎的確定。由于會計準則與稅收法規對企業合并的劃分標準不同,處理原則不同,某些情況下,會造成企業合并中取得的有關資產、負債的人賬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產生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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