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計算題
1
[答案] (1)甲公司的營業額=7 860+10-1 800=6 070(萬元)
[提示]根據規定,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2)甲公司承建住宅工程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6 070×3%=182.1(萬元)
(3)甲公司應代扣代繳乙公司的營業稅稅額
=1 800×3%=54(萬元)
(4)甲公司承建住宅工程應補繳的營業稅稅額
=182.1+54-173=63.1(萬元)
2
[答案] (1)利潤總額=(1500+500)-(300+750+320+108+300)=222(萬元)
(2)國債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稅,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
國債轉讓收益100萬元、股票轉讓凈收益100萬元應繳納所得稅,無需進行稅務調整。
(3)違法經營的罰款不得在稅前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
(4)應納稅所得額=222-100+10=132(萬元)
(5)2008年應納企業所得稅=132×25%=33(萬元)
3
[答案] 該公司6月份增值稅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稅率=(2430000+10296)÷(1+17%)×17%=354572.92(元)。
零售收入一律視為含稅收入。購進貨物支付的運輸費4萬元按照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向農業生產者購進農產品,按照收購價格的13%計算進項稅額。外購設備進項稅額10萬元不得抵扣。
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300000×17%+40000×7%+2000×2×13%=54320(元)
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上月留抵稅額
=354572.92-54320-50000=250 252.9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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