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工資與上半學期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 [(3800-2000)×10%-25]×11+(3800+6000-2000)×20%-375=2890(元)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
8000÷12=666.67(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25。
應納個人所得稅=8000×10%-25=775(元)
工資和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2890+775=3665(元)
(2).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出租商鋪應納的個人所得稅=[3000×(1-5%)-800]×20%×12=4920(元)
【提示】營業稅是可以在個人所得稅前扣減的,即3000×(1-5%)=3000-3000×5%。
(3).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在A公司講學取得酬金,屬于勞務部報酬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1-20%)×20%=800(元)
(4).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稿酬應納個人所得稅:捐贈限額=40000×(1-20%)×30%=9600(元)<1000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40000×(1-20%)-9600]×20%×(1-30%)=3136(元)
(5).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取得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全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665+4920+800+3136=12521(元)。
3.
(1).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2).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試用期屬于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不屬于必備條款。
(3).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小王要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合法。根據規定,對于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4).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首先合同約定的試用期時間不符合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其次,試用期內的工資待遇不符合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5).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勞動和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章、強令冒險作業危機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對于勞動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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