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押題試卷 |
第 9 頁:答案及解析 |
第一大題 :單項選擇題
1、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支票的基本規定。支票可以背書轉讓,選項B不正確;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應該為出票日起10日,選項C不正確;支票的出票人賬戶金額不足的,應該按照簽發空頭支票處理,銀行不墊款,選項D不正確。
2、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銀行卡的分類。銀行卡按照是否可以透支分為信用卡和借記卡,其中信用卡按照是否向發卡銀行交存備用金又分為貸記卡、準貸記卡兩類。
3、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法的本質與特征。法不是全社會成員共同意志的體現,而是統治階級整體意志的體現。
4、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法律事件。法律事實包括法律行為和法律事件,選項A、B、D屬于法律行為。
5、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的情形。根據規定,下列事項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6、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的履行。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7、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勞動關系建立的時間。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本題中小王3月1日通過面試,次日(3月2日)開始工作,所以小王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日期是3月2日。
8、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3)勞動合同期限;(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6)勞動報酬;(7)社會保險;(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9、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仲裁員的任職資格。仲裁員應當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曾任審判員的;(2)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3)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工作滿5年的;(4)律師執業滿3年的。
10、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征收范圍。根據營業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保險企業取得的追償款、金融機構往來業務以及金融機構的出納長款收入不征收營業稅。金融機構從事的外匯轉貸業務,按規定征收營業稅。
11、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計稅依據。選項B錯誤,旅游業務應以其收取的旅游費減去替旅游者代付的費用和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
12、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應稅勞務的非居民也是營業稅的納稅人。
13、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算。應補繳的城建稅=70000×5%=3500(元);應補繳的教育費附加=70000×3%=2100(元);應補繳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3500+2100=5600(元)
14、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個人所得費用扣除的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如果收入不超過4000可以扣除800的費用;收入超過4000的可以扣除20%的費用。
15、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偶然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捐贈扣除限額=20000×30%=6000,大于實際捐贈額4000,捐贈額可以全部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應納稅所得額=偶然所得-捐贈額=20000-4000=16000(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16000×20%=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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