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2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3 頁:判斷題 |
第 4 頁:參考答案及解析 |
三、判斷題
1.在稅收征收法律關系中,稅務機關是行政主管部門,只享受征收稅款的權利,不用承擔義務。( )
2.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辦理停業登記,停業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
3.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法定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稅種,分別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 )
4.臨時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以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須自行攜帶發票到實際經營地,不得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
5.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除另有規定外,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涉稅資料應當保存10年;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 )
6.某企業處于3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期間,該企業會計人員小王認為,不用辦理納稅申報。小王的觀點是正確的。( )
7.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可責令其限期繳納,并加收滯納金,加征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當日起至納稅人實際繳納之日止。( )
8.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
9.申請人口頭申請稅務行政復議的,復議機關應當當場制作行政復議申請筆錄,交申請人核對或者向申請人宣讀,并由申請人確認。( )
10.對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申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30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關注566會計職稱微信第一時間獲取報名、試題、內部資料等信息!
會計職稱題庫【手機題庫下載】 | 微信搜索"566會計職稱"
初級QQ群: | 中級QQ群: |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