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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答案]BCD
[解析]選項A:屬于限制類外商投資項目。
24.
[答案]ABCD
25.
[答案]BC
26.
[答案]BC
[解析]境外并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購方應在對外公布并購方案之前或者報所在國主管機構的同時,向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報送并購方案
(1)境外并購一方當事人在我國境內擁有資產30億元人民幣以上
(2)境外并購一方當事人當年在中國市場上的營業額15億元人民幣以上
(3)境外并購一方當事人及與其有關聯關系的企業在中國市場占有率已經達到20%
(4)由于境外并購,境外并購一方當事人及與其有關聯關系的企業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達到25%
(5)由于境外并購,境外并購一方當事人直接或間接參股境內相關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將超過15家。
27.
[答案]ABCD
[解析]合營企業增加注冊資本應當經合營各方協商一致,并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經原審批機關核準。合營企業增加、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修改合營企業章程,并辦理變更注冊資本登記手續。
28.
[答案]BC
[解析](1)選項A:合營各方以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或者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為出資的,其作價由合營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或者聘請合營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評定
(2)選項D:合營企業合營各方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或者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但不得以勞務出資。
29.
[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如果場地使用權未作為中國合營者出資的一部分,合營企業(丙)應向中國政府繳納場地使用費
(2)選項B:合營各方按照合營合同的規定向合營企業認繳的出資,必須是合營者自己所有并未設立任何擔保物權的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或者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
(3)選項CD:合營企業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營企業名義取得的貸款、租賃的設備或者其他財產以及合營者以外的他人財產作為自己的出資,也不得以合營企業的財產和權益或者合營他方的財產和權益為其出資擔保。
30.
[答案]ABC
[解析]合營企業出資額的轉讓須經合營各方同意;須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合營企業不設股東會,董事會為其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31.
[答案]AC
[解析](1)選項B:合營企業的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2)選項D:合營企業的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1次。
32.
[答案]AB
[解析]涉及合營企業的下列事項,必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合營企業的合并、分立。選項D屬于合作企業的特別決議事項。
33.
[答案]BD
[解析](1)選項A:合營企業合同或者章程確定的合營期限已經到期,而投資各方又無意繼續延長合營期限,則合營企業解散
(2)選項C:合營企業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的,合營企業解散。
34.
[答案]AB
[解析](1)選項AB: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選項CD:外資企業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外抵押、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35.
[答案]ABC
[解析]外資企業應根據其組織形式設立董事會并推選出董事長,同時向審批機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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