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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
1.
[答案]C
[解析](1)選項A: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只能是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國公民
(2)選項BC: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但個人獨資企業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3)選項D:投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2.
[答案]C
[解析]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即當企業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時,投資人應以自己個人的全部財產用于清償;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投資人應當在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上予以注明。
3.
[答案]C
[解析]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國公民。國家公務員、黨政機關領導干部、警官、法官、檢察官、商業銀行工作人員等,不得作為投資人申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
4.
[答案]D
[解析]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企業的事務管理。投資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的人員不得擅自以企業財產提供擔保。
5.
[答案]C
[解析]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6.
[答案]A
[解析]財產的清償順序
(1)所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
(2)所欠稅款
(3)其他債務。
7.
[答案]A
[解析]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8.
[答案]D
[解析]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
9.
[答案]A
[解析]由于普通合伙人以其財產份額出質可能導致該財產份額依法發生權利轉移,《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0.
[答案]B
11.
[答案]B
[解析](1)選項A:《合伙企業法》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2)選項B:《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與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3)選項CD:《合伙企業法》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企業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或者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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