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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試題:2013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考前預測試題5套
一、單項選擇題(本類題共25小題,每小題1分,共25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1 甲公司將所屬設備租賃給乙公司使用。租賃期間,甲公司將用于出租的設備賣給丙公司。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公司在租賃期間不能出賣出租設備
B.買賣合同有效,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C.買賣合同有效,原租賃合同自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終止’
D.買賣合同有效,原租賃合同須經丙公司同意后方繼續有效
【參考答案】B
【系統解析】B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 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業,一年后甲轉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業欠銀行債務30萬元,該債務直至合伙企業因嚴重資不抵債被宣告破產仍未償還。對該30萬元銀行債務的償還,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乙、丙、丁應按合伙份額對該筆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甲無須承擔責任
B.各合伙人均應對該筆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乙、丙、丁應對該筆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甲無須承擔責任
D.合伙企業已宣告破產,債務歸于消滅,各合伙人無須償還該筆債務
【參考答案】B
【系統解析】(1)甲: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乙、丙、丁:合伙企業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 某合伙企業欠甲到期借款3萬元,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乙亦欠甲到期借款2萬元;甲向該合伙企業購買了一批產品,應付貨款5萬元。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可將其所欠合伙企業5萬元貨款與該合伙企業所欠其3萬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萬元到期借款相抵銷,甲無需再向合伙企業償付貨款
B.甲只能將其所欠合伙企業5萬元貨款與該合伙企業所欠其3萬元到期借款進行抵銷,因此,甲仍應向該合伙企業償付2萬元
C.甲只能將其所欠合伙企業5萬元貨款與乙所欠其2萬元到期借款進行抵銷,因此,甲仍應向該合伙企業償付3萬元
D.甲所欠合伙企業之債務與該合伙企業及乙所欠其債務之間均不能抵銷
【參考答案】B
【系統解析】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
4 甲、乙雙方訂立買賣合同,甲為出賣人,乙為買受人,約定收貨后10日內付款,甲在交貨前有確切證據證明乙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甲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
B.行使后履行抗辯權
C.行使不安抗辯權
D.行使撤銷權
【參考答案】C
【系統解析】C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合同履行。
5 甲向乙借款。并以本人所有的一件古董花瓶設定質押擔保,甲為此就該花瓶購買了一份財產意外損失險。在乙保管花瓶期間,花瓶毀于泥石流。如果甲沒有按時還款,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乙可以就保險金優先受償
B.乙可以要求以保險金受償,但是并不優先于甲的其他債權人
C.泥石流屬于不可抗力事件,甲可以不償還乙的借款
D.乙應當賠償甲花瓶滅失的損失
【參考答案】A
【系統解析】A
在擔保期間,如果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的,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
6 甲、乙、丙共同出資設立了一有限責任公司,其中甲以機器設備作價出資20萬元。公司成立6個月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該公司因拖欠巨額債務被訴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為出資的機器設備出資時僅值10萬元,甲現有可執行的個人財產8萬元。下列處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甲以現有財產補交差額,不足部分待有財產時再行補足.
B.甲以現有財產補交差額,不足部分由乙、丙補足
C.甲以現有財產補交差額、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補足
D.甲無須補交差額,其他股東也不負補交差額的責任
【參考答案】B
【系統解析】公司設立時的股東為乙、丙,與后加入的股東丁無關。
7 某個人獨資企業由王某以個人財產出資設立。該企業因經營不善被解散,其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欠債務,對尚未清償的債務,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處理方式中,正確的是( )。
A.不再清償
B.以王某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仍不足清償的,則不再清償
C.以王某的家庭共有財產予以清償,仍不足清償的,則不再清償
D.債權人在企業解散后5年內未提出償債請求的,王某不再承擔清償責任
【參考答案】D
【系統解析】(1)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應承擔無限責任,選項AB錯誤;(2)個人財產出資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與家庭共有財產無關,選項C錯誤。
8 A、B、C、D、E、F、G為某上市公司的董事。董事A、B、C、D、E、F出席了2010年度第一次董事會會議,G因故未能出席,也未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該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違反法律規定,給公司造成了嚴重損失。董事A在董事會會議上就該項決議表決時表明了異議,但未將異議記錄在董事會會議記錄中。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應當對公司負賠償責任的是( )
A.董事ABCDEFG
B.董事ABCDEF
C.董事BCDEFG
D.董事BCDEF
【參考答案】B
【系統解析】(1)董事G“未滲與”董事會決議,因此董事G不應承擔賠償責任;(2)董事A雖表示異議但未將異議記錄在董事會會議記錄中,因此董事A不能免除賠償責任。
9 下列各項中,其組織形式只能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外商投資企業是( )。
A.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B.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C.外資企業
D.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
【參考答案】A
【系統解析】(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均為有限責任公司;(2)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其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合作各方的關系是一種合伙關系;(3)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經批準也可以為其他責任形式。
10 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貿有限責任公司,約定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資。甲、乙繳足了出資,丙僅實繳30萬元。公司章程對于紅利分配沒有特別約定。當年年底公司進行分紅。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紅
B.應按實繳注冊資本80萬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實際出資比例分紅
C.由于丙違反出資義務,其他股東可通過決議取消其當年分紅資格
D.丙有權按50%的比例分紅,但應當承擔未足額出資的違約責任
【參考答案】B
【系統解析】(1)選項ABD: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但是,全體股東可以事先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2)選項C: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考生應注意“合理限制”的含義:如果丙根本未繳納出資,取消其當年的分紅資格未嘗不可;丙畢竟實繳了30萬元,取消其當年的分紅資格則不合理,應按照其實繳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11 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當征收增值稅的是( )。
A.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委托方的
B.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受托方的
C.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
D.銷售的軟件產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維護費、技術服務費、培訓費
【參考答案】B
【系統解析】B
(1)選項ABC: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稅;著作權屬于委托方或者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征收增值稅;(2)選項D:納稅人銷售軟件產品并隨同銷售-并收取的軟件安裝費、’維護費、培訓費(混合銷售),征收增值稅;軟件產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維護費、技術服務費、培訓費等,不征收增值稅。
12 甲以實際價值為50萬元的房屋作價100萬元投入A有限責任公司,為了逃避補足出資的義務,甲與知情的乙私下達成協議,由乙購入甲在A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公司可以要求甲繼續履行出資義務,乙承擔連帶責任
B.公司可以要求甲繼續履珩出資義務,乙承擔補充責任
C.公司不得要求甲繼續履行出資義務,只能要求乙補足該差額
D.公司既不得要求甲繼續履行出資義務,也不得要求乙補足該差額
【參考答案】A
【系統解析】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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