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及答案解析 |
第 3 頁:多項選擇題及答案解析 |
第 5 頁:判斷題及答案解析 |
第 6 頁:簡答題及答案解析 |
第 7 頁:綜合題及答案解 |
四、簡答題(本類題共3小題,每小題5分,共15分)
56
甲、乙、丙擬共同出資設立一家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該公司章程草案有關要點如下:
(1)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600萬元。各方出資數額、出資方式以及繳付出資的時間分別為:甲出資180萬元,其中:貨幣出資70萬元、計算機軟件作價出資110萬元,首次貨幣出資20萬元,其余貨幣出資和計算機軟件出資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繳足;乙出資150萬元,其中:機器設備作價出資100萬元、特許經營權出資50萬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個月內一次繳足;丙以貨幣270萬元出資,首次貨幣出資90萬元,其余出資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付100萬元,第3年繳付剩余的80萬元。
(2)公司的董事長由甲委派,剮董事長由乙委派,經理由丙提名并經董事會聘任,經理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孑彳開股東會會議時,出資各方行使表決權的比例為:甲按照注冊資本30%的比例行使表決權;乙、丙分別按照注冊資本35%的比例行使表決權。在公司召開股東會會議時,應提前25 日通知全體股東。
(3)公司分配紅利時,出資各方依照以下比例進行分配:甲享有紅利25%的分配權;乙享有紅利40%的分配權;丙享有紅利35%的分配權。
(4)公司不設監事會,由乙擔任監事。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公司出資人的首次出資總額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并說明理由。公司出資人的貨幣出資總額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并說明理由。甲以計算機軟件和乙以特許經營權出資的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并分別說明理由。甲、乙、丙分期繳納出資的時間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并分別說明理由。
(2)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并說明理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經理擔任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并說明理由。公司的首次股東會由誰召集和主持?并說明理由。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各方在公司股東會會議上行使表決權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并說明理由。公司召開股東會會議時的通知時間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并說明理由。
(3)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各方分紅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并說明理由。
(4)公司章程規定不設監事會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并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請參考解析
【系統解析】
(1)①首次出資總額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在本題中,三個股東的首次出資額為110萬元,未達到注冊資本的20%。②貨幣出資總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在本題中,三個股東的貨幣出資額為340萬元,超過了注冊資本的30%。③甲以計算機軟件出資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許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在本題中,甲以知識產權(計算機軟件)出資符合規定。乙以特許經營權出資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④甲、乙的出資期限符合規定,丙的出資期限不符合規定。
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戒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在本題中,丙的出資期限超過了2年。
(2)①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方式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②法定代表人由經理擔任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③首次股東會由丙召集和主持。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④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各方在公司股東會會議上行使表決權的比例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⑤股東會的通知時間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3)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各方分紅比例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的除外。
(4)公司章程規定不設監事會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2名監事,不設立監事會。
57 甲有限責任公司為增值稅-般納稅人,主要從事食品的生產、銷售業務。2012年12月發生下列經營業務:
(1)從某農業生產者手中購入花生,開具的收購憑證上注明收購價款為50000元,貨物驗收入庫;支付某運輸企業運費400元,取得合法的貨運發票。
(2)銷售副食品給某商場,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65000元,并以本公司自備車輛送貨上門,另開具普通發票收取運輸裝卸費共計585元。
(3)銷售熟食制品給某連鎖超市,取得不含稅價款25000元,委托某貨運公司運送貨物,代墊運費500元,取得該貨運公司開具給超市的貨運發票并將其轉交給該超市。
(4)采取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僻副食品給乙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400000元。甲公司已經辦妥銀行托收手續,但是該批貨物尚未發出。
(5)從某設備制造公司購進生產用設備-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30000元。
(6)上月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已抵扣進項稅)因保管不善發生霉爛變質,賬面成本價2703元(含應分攤的運費成本93元)。
已知:相關發票均已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并在當月抵扣;增值稅稅率為17%;該公司不在“營改增”試點地區。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說明每-筆業務的稅務處理。
(2)計算該公詞當月應轉出的進項稅額。
(3)計算該公詞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額。同步強化練習題參考答案及解析
【參考答案】請參考解析
【系統解析】(1)業務1:購進免稅農產品的,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納稅人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業務2: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而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本業務銷售貨物收取的運輸裝卸費屬于價外費用,價外費用是含稅的,要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
業務3:甲公司代墊運費,承運的貨運公司將運費發票開給購買方,甲公司亦將發票轉交給了購買方,該項業務收取的運費不屬于增值稅的價外費用。
業務4: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本業務由于未發出貨物,所以納稅義務尚未發生,不計入銷售額計算納稅。
業務5:購進的生產用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業務6: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發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情形的,應將該項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發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即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并且農產品和運輸費用都是采用的計算扣稅法,所以做進項稅額轉出時要按照成本還原成當初計算進項稅額的依據。
(2)該公司當月應轉出的進項稅額=(2703-93)/(1-13%)×13%+93/(1-7%)×7%=397(元)
(3)該公司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65000 ×17%+585/(1+17%)× 17%+25000×17%-(50000×13%+400×7%+30000 × 17%-397)=11050+85+4250-(6500+28+5100-397)=4154(元)。
58某市服裝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相關生產、經營資料如下:
(1)銷售服裝取得不含稅銷售額8000萬元,取得送貨的運輸費收入58.5萬元;購進布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5800萬元、增值稅稅額986萬元;支付購貨的運輸費40萬元、保險費和裝卸費20萬元,取得運輸公司開具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全年可以扣除的產品銷售成本6650萬元;
(2)6月份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200萬元;
(3)全年繳納營業稅金及附加48.97萬元;
(4)全年發生管理費用400萬元(其中包括業務招待費45萬元);
(5)發生銷售費用700萬元(其中包括廣告費640萬元、業務宣傳費60萬元);
(6)全年已計入生產成本、費用中的合理工資總額720萬元(其中支付殘疾人職工工資100萬元);
(7)經稅務機關核準結轉到本年度的待彌補虧損額為325萬元,前三個季度已累計預繳企業所得稅額54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①相關票據在有效期內均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②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③該企業不在“營改增”試點地區。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計算該企業全年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
(2)計算該企業管理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3)計算該企業銷售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4)計算該企業工資薪金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5)計算該企業2012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6)計算該企業2012年度應補繳或應退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參考答案】請參考解析
【系統解析】(1)全年應繳納的增值稅
銷項稅額=[8000+58.5÷(1+17%)]×17%=1368.5(萬元)
進項稅額=986+40×7%=988.8(萬元)
應納增值稅=1368.5-988.8=379.7(萬元)
(2)管理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1=[8000+58.5÷(1+17%)+200]×5‰=41.25(萬元)
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2=45×60%=27(萬元)
管理費用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45-27=18(萬元)
(3)銷售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8000+58.5÷(1+17%)+200]×15%=1237.5(萬元)
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實際發生額=640+60=700(萬元),未超過扣除限額,可以據實扣除,不需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4)支付給殘疾人的工資,可以加計扣除100%,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
(5)該企業2012年度應納稅所得額=8000+58.5÷(1+17%)+200-6650-48.97-(400-18)-700-100-325=44.03(萬元)
(6)該企業2012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額=44.03×25%=11.01(萬元)
因企業已預繳企業所得稅54萬元,匯算清繳時稅務機關應退還企業所得稅稅額=54-11.01=42.99(萬元)。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