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3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4 頁:判斷題 |
第 5 頁:簡答題 |
第 6 頁:綜合題 |
第 7 頁:參考答案及解析 |
二、多項選擇題
1.
【答案】AC
【解析】(1)選項AC:“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委托代理終止;(2)選項BD:“被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委托代理并不終止。
2.
【答案】AB
【解析】(1)選項A: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數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2/3(<2/3)時,就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該公司董事人數已經不足1/2了,肯定不足2/3;(2)選項B: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的1/3時,就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該公司已經達到2/3了,肯定達到了1/3的法定要求;(3)選項C: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10%)的股東請求時,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4)選項D:監事會(而非監事會主席)提議時,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3.
【答案】BD
【解析】(1)選項AB: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2)選項CD:名義股東將登記于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只要受讓方構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權可以最終為其所有;但名義股東處分股權造成實際出資人損失,實際出資人請求名義股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
【答案】AC
【解析】(1)選項B: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因此有限合伙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與是否退伙無關;(2)選項D: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5.
【答案】BC
【解析】(1)選項A:甲僅以出資額為限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說明其為有限合伙人,就不能再執行合伙事務;(2)選項B: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3)選項C:普通合伙人可以勞務出資,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4)選項D: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1個普通合伙人和1個有限合伙人。
6.
【答案】ABCD
【解析】選項B: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
7.
【答案】AB
【解析】(1)背書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甲公司)對其直接被背書人(丁某)以后通過背書方式取得匯票的一切當事人(張某),不負擔保責任;(2)因丙銀行拒絕承兌,丙銀行不屬于該匯票上的債務人,不得對其行使追索權(如果丙銀行已經承兌、但拒絕付款,可以對其行使追索權)。
8.
【答案】ACD
【解析】(1)選項A:“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未發生保險事故,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2)選項B:“投保人、被保險人”(不包括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9.
【答案】BCD
【解析】(1)選項AB:代位求償制度是損失補償原則的體現,損失補償原則的核心是,被保險人所得賠償不得超過其因保險事故所遭受的實際損失,被保險人不能因保險關系而獲得額外利益,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過錯遭受損失并獲得保險人賠償后,如果還有權向第三者索賠,則被保險人所得將超過其遭受的實際損失,因此,被保險人獲得保險賠償后,應當將其享有的向第三者索賠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2)選項C: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的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3)選項D: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同意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權利的,該行為無效。
10.
【答案】AB
【解析】(1)選項A:融資租賃期間,維修義務由承租人承擔;(2)選項BC:租賃物不符合租賃合同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3)選項D: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11.
【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不得在稅前扣除;(2)選項BC: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部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部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在稅前扣除;(3)選項D: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12.
【答案】AD
【解析】(1)選項B: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2)選項C: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
13.
【答案】BD
【解析】未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同意,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不得有下列行為:(1)與關聯方訂立財產轉讓、借款的協議;(2)為關聯方提供擔保;(3)與關聯方共同出資設立企業;(4)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其近親屬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投資。
14.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B: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構成侵權;(2)選項CD:銷售(不包括使用)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構成侵權。
15.
【答案】BCD
【解析】(1)選項ABC: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2)選項D: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三、判斷題
1.
【答案】×
【解析】仲裁協議具有獨立性,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2.
【答案】√
3.
【答案】×
【解析】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
【答案】√
5.
【答案】×
【解析】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并不導致保險合同的無效)。
6.
【答案】×
【解析】添購資金總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
7.
【答案】√
8.
【答案】×
【解析】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而非一并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
9.
【答案】×
【解析】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應稅服務,不屬于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10.
【答案】×
【解析】債務人乙未向第三人丙履行債務,應當由債務人乙“向債權人甲”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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