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是非題(本題共20個小題。每題0.5分。共10分。正確的用A表示,錯誤的用B表示0)
121.對期貨投資者的保證金損失,現有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不足補償的,將不予補償。( )
122.對投資者因參與非法期貨交易而遭受的保證金損失,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不予補償。( )
123.期貨公司超出客戶指令價位的范圍,將高于客戶指令價格賣出或者低于客戶指令價格買人后的差價利益占為己有的,客戶要求期貨公司返還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期貨公司與客戶另有約定的除外。( )
124.期貨交易所允許期貨公司透支交易,并與其約定分享利益,共擔風險的,對透支交易造成的損失,期貨交易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
125.客戶開立賬戶,必須出具中國公民身份證明或者中國法人資格或者其他經濟組織資格的合法證件,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
126.期貨公司對外發布的廣告宣傳材料,應當自發布之13起3個工作日內報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
127.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應當在當13及時將結算結果通知會員。( )
128.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國證監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一起制定。( )
129.期貨公司應當按照《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確認預計負債。( )
130.根據《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規定,風險預警期間是3個月。( )
131.取得期貨交易所交易結算會員資格的期貨公司,可以接受非結算會員的委托為其辦理金融期貨結算業務。( )
132.非結算會員是期貨公司的,其與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期貨業務資金往來,既能通過各自的期貨保證金賬戶辦理,也能通過其他銀行賬戶。( )
133.總經理或者相關負責人對存在問題不整改或者整改未達到要求的,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應當及時直接向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
134.期貨公司發生嚴重違規或者出現重大風險,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未及時履行本規定所要求的報告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已按照要求履行報告義務的,中國證監會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行政處罰。( )
135.申請期貨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首席風險官的任職資格時,推薦人應當是任職5年以上的期貨公司現任董事長、監事會主席或者期貨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首席風險官。( )
136.期貨公司任用境外人士擔任期貨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首席風險官職務的比例不得超過期貨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首席風險官總數的30%。( )
137.期貨糾紛案件只能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
138.實行全員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會員均具有與期貨交易所進行結算的資格。( )
139.期貨從業人員必須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遵守中國期貨業協會和期貨交易所的自律規則,不得從事或者協同他人從事欺詐、內幕交易、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編造并傳播有關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 )
140.期貨從業人員應當加強業務知識更新,接受后續職業培訓,保持并不斷提高專業勝任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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