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宋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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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1上半年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查詢地址:http://www.bjld.gov.cn/tszl/jnrcgl/)
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成績復查通知
尊敬的考生:
2011年5月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成績已經發布,現就統一鑒定成績復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序號 |
職業 |
等級 |
科目 |
1. |
公關員 |
四級 |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 |
2. |
秘書 |
二、三、四、五級 |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
3. |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 |
二、三、四級 |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
4. |
營銷師 |
一、二、三、五級 |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
5. |
物流師 |
一、二、三級 |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
6. |
心理咨詢師 |
二、三級 |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
7. |
項目管理師 |
一、二、三、四級 |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
8. |
網絡編輯員 |
二級 |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
9. |
企業信息管理師 |
二、三級 |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
10 |
企業培訓師 |
二、三級 |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
11. |
理財規劃師 |
二、三級 |
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綜合評審 |
一、成績復查的職業等級
二、成績復查程序及時限
1.凡參加統一鑒定的考生,對本人成績有異議,可填寫《成績復查申請表》(附件1),于2011年7月27日前,持本人準考證或身份證件將《成績復查申請表》就近交到職業技能鑒定所(鑒定所詳細信息見附件2)。職業技能鑒定所對考生情況核查無誤后受理申請,填寫《成績復查申請受理單》,將回執交考生本人。
2.復查后發現分數有誤的,由職業技能鑒定所將更正后的成績通知考生本人,如復查后分數沒變更的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2011年8月26日后,到受理申請的職業技能鑒定所領取《成績復查結果通知單》。
三、成績復查相關規定:
1、成績復查范圍包括:
(1)已參加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
(2)主觀題卷面是否有漏評,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3)論文、答辯分數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2、對于主觀題、論文、答辯的專家評分標準持有異的,不屬于核查范圍,不對試卷進行重新評閱,或對試卷評閱標準進行評判。
3、任何考生不得查閱答卷原件。
4、成績復查只此一次,逾期者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