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柳絮隨風
看了本文的網友還看了學歷|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語| 四六級 職稱英語 商務英語 公共英語 資格| 公務員 報關員 銀行 證券 司法 導游 教師 計算機| 等考 軟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價師 監理師 咨詢師 安全師 結構師 估價師 造價員 會計| 會計證 會計職稱 注會 經濟師 稅務師 醫學| 衛生資格 醫師 藥師 [更多]
四、違紀處理
1.考生在考試期間有不遵守考場紀律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由監考人員提出批評和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
2.考生在同一場次的考試中連續兩次受到批評和警告的,監考人員有權要求其退出考場;
3.考生在考試期間有以下行為之一,將被取消本年度全部考試資格及成績,并在1年內不得再報考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1)考生夾帶、偷看或傳遞紙條;
(2)用交頭接耳、互打手勢、傳遞信號等方式接傳有關考試內容信息;
(3)其他考試作弊行為。
4.在考試期間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考生,監考人員有權令其退出考場,取消本年度全部考試資格及成績,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1) 替考者和被替考者;
(2) 使用假身份證或提供假證件者;
(3) 考生惡意操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運行;
(4) 嚴重擾亂考試秩序、危及考試工作人員安全者。
相關推薦:推薦:2009年證券從業考試考前密押試題匯總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