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信息化體系包括6 要素:信息資源、國家信息網絡、信息技術應用、信息技術和產業、信息化人才、信息化政策、法規和標準。
標準化具有“抽象性、技術性、經濟性、連續性、約束性、政策性等特性”。
標準化活動過程一般包括:標準產生子過程,標準實施子過程,標準更新子過程等。
一個現代組織的信息資源主要有:計算機和通信設備,計算機軟件,數據及存儲介質,非計算機信息處理存儲裝置,技術、規章、制度法律,人員等。
系統評價是指根據預定的系統目的,在系統調查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主要從技術和經濟等方面就各系統的設計方案所能滿足需要的程度及消耗和占用的各種資源進行評審和選擇,并選擇出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實施上可行的最優或滿意方案。
系統評價的步驟:先根據評價的目標和目的設置評價指標體系,對于不同的系統評價目的應建立不同的評價指標體系,然后根據評價指標體系確定采用的評價方法,圍繞確定的評價指標進行評價,最后給出評價結論。
系統質量評價的特征和指標:
1. 系統對用戶和業務需求的相對滿意度;
2. 系統開發過程是否規范;
3. 系統功能的先進性、有效性和完備性;
4. 系統的性能、成本、效益綜合化;
5. 系統運行結果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6. 結果是否完整;
7. 信息資源的利用率;
8. 提供信息的質量如何;
9. 系統實用性;
系統評價的時機(系統規劃時、系統設計時、系統轉換時、系統運行時)。
系統設置評價項目(硬件、軟件、網絡、數據庫、運行)。
信息系統各個評價項目的評價標準:
1. 性能評價標準(事務處理響應時間、作業周轉時間、吞吐量、故障恢復時間、控制臺響應時間);
2. 系統運行質量評價標準(功能評價,穩定性評價、可用性評價、可維護性評價);
3. 系統運行的經濟效益(運行成本、系統質量與經濟效益的平衡);
系統改進建議:修改或重建系統的建議,改進系統開發方案的建議。
對用戶提供的支持(支持的范圍、向用戶提供的服務、服務結果的記錄、對用戶的培訓、服務臺)處理用戶的新需求(標識用戶的新需求、對系統改進需求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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