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進度管理:
7、 風險管理: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應對、風險控制 應對風險:規避、接受、減輕 風險管理計劃、應急計劃和應急儲備
8、 合同管理:
9、 安全管理:五個層面:物理層面安全、網絡層面安全、系統層面安全、應用層面安全和管理層面安全。技術要求的四個方面:物理安全、運行安全、信息安全、安全管理操作管理與行政管理等
10、 外購和外包管理:
11、 知識產權管理
12、 溝通與協調管理:確立溝通框架、項目進度及績效報告、召開有效的會議、學習與掌握溝通技巧、使用基于電子信息技術和手段的溝通工具。
13、 評估與驗收管理
14、 文檔管理
監理體系建設:業務體系、質保體系、組織(管理)體系
監理工作的風險:行為責任風險:工作技能風險:技術資源風險;管理風險
風險防范:謹慎簽訂監理合同;嚴格履行合同;提高專業技能;提高管理水平
監理規劃編制的要求:監理規劃的編制應針對工程的實際情況,明確監理機構的工作目標,確定具體的監理工作制度、方法和措施。
監理規劃編制的程序:在簽訂監理合同后,總監理工程師應主持編制監理規劃;監理規劃完成后,應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監理規劃報送業主單位簽認后生效。
監理規劃編制的依據:與信息系統工程建設有關的法律、法規及項目審批文件等;與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及管理辦法等;與本工程項目有關的標準、設計文件、技術資料等,其中標準應包含公認應該遵循的相關國際標準、國家或地方標準;監理大綱、監理合同文件以及本項目建設相關的合同文件
監理規劃內容:工程項目概況;監理的范圍、內容與目標;監理項目部的組織結構與人員配備;監理的依據、程序、措施及制度;監理工具和設施
監理實施細則編制的要求:監理細則應符合監理規劃的要求,結合工程項目的專業特點,具有可操作性。
監理實施細則編制的程序: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監理細則;監理細則應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監理實施細則編制的依據:已經批準的項目監理規劃;與信息系統工程相關的國家、地方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與工程相關的設計文件和技術資料;實施組織設計;合同文件
監理實施細則的內容:工程專業的特點;監理流程;監理的控制要點及目標;監理方法及措施。在監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監理細則應根據情況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