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7項) |
第 2 頁: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107項) |
61 |
美術專業人員 |
書法師 |
文化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電影電視演員等十個國家職業標準(試行)的通知》(勞社廳發〔2006〕7號) |
取消 |
|
62 |
攝影服務人員 |
攝影師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十五批模具設計師等65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6〕33號) |
取消 |
|
63 |
洗染織補人員 |
洗衣師 |
中國商業聯合會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十七批鋁制品制作工等26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8〕1號) |
取消 |
|
64 |
辦公設備維修人員 |
辦公設備維修工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平版制版工等23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39號) |
取消 |
|
65 |
玩具制作人員 |
布絨玩具制作工 |
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平版制版工等23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39號) |
取消 |
|
66 |
漆器工藝品制作人員 |
漆器鑲嵌工、彩繪雕填制工、漆器制胎工 |
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十三批漆器制胎工等4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6〕10號) |
取消 |
|
67 |
金屬工藝品制作人員 |
金屬擺件工 |
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平版制版工等23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39號) |
取消 |
|
68 |
雕刻工藝品制作人員 |
工藝品雕刻工 |
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五批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3〕1號) |
取消 |
|
69 |
文教用品制作人員 |
自來水筆制作工、圓珠筆制作工、鉛筆制造工、墨水制造工 |
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八批林木種苗工等65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 廳發〔2004〕1號) |
取消 |
|
70 |
樂器制作人員 |
鋼琴制作工、管樂器制作工 |
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五批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3〕1號) |
取消 |
|
71 |
筑路、養護、維修人員 |
舟橋起重工、道岔鉗工、機動舟駕駛員、鐵路舟橋工 |
中國鐵路總公司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列車值班員等65個國家職業(工種)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7〕14號) |
取消 |
|
72 |
鐵路、地鐵運輸機械設備操作及有關人員 |
運轉車長、指導車長、機車檢查保養員、機車整備工、列車軸溫檢測員、信號員(長)、駝峰調車長、救援機械副司機、鐵路電源工 |
中國鐵路總公司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列車值班員等65個國家職業(工種)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7〕14號) |
取消 |
|
73 |
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及有關人員 |
叉車司機、裝載機司機 |
中國鐵路總公司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列車值班員等65個國家職業(工種)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7〕14號) |
取消 |
|
74 |
海洋環境調查與監測人員 |
海洋環境監測工 |
國家海洋局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海洋環境監測工等6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8〕4號) |
取消 |
|
75 |
計量人員 |
化工儀表維修工 |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十批玩具設計師等68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5〕1號) |
取消 |
|
76 |
包裝人員 |
鋼鐵產品包裝工 |
中國鋼鐵工業協會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高爐原料工等27個工種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人社廳發〔2008〕71號) |
取消 |
|
77 |
浴池服務人員 |
修腳師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十七批鋁制品制作工等26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8〕1號) |
取消 |
|
78 |
木材制品制作人員 |
木雕工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鎖具修理工等5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通知》(人社廳發〔2012〕114號) |
取消 |
|
79 |
工程設備安裝人員 |
電氣設備安裝工 |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防腐蝕工等22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1〕3號) |
取消 |
|
機械設備安裝工、管工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關于印發第五批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3〕1號) | |||||
80 |
化工工程技術人員 |
調香師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十五批模具設計師等65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6〕33號) |
取消 |
|
81 |
建筑工程技術人員 |
景觀設計師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十五批模具設計師等65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6〕33號) |
取消 |
|
82 |
紡織工程技術人員 |
紡織面料設計師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8〕5號) |
取消 |
|
83 |
食品工程技術人員 |
豆制品工藝師、堅果炒貨工藝員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十七批鋁制品制作工等26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8〕1號) |
取消 |
|
84 |
管理(工業)工程技術人員 |
商務策劃師、企業文化師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十二批房地產策劃師等54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6〕1號) 《關于印發第十五批模具設計師等65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6〕33號) |
取消 |
|
85 |
工藝美術專業人員 |
室內裝飾設計員、陳列展覽設計人員、廣告設計師、包裝設計師、玩具設計師、首飾設計師、建筑模型設計制作員、家具設計師、動畫繪制員、陶瓷產品設計師、地毯設計師、皮具設計師、鞋類設計師、會展設計師、色彩搭配師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四批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2〕10號) 《關于印發第五批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3〕1號) |
取消 |
|
86 |
餐廳服務人員 |
餐廳服務員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船舶管系工等42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66號) |
取消 |
|
87 |
飯店服務人員 |
前廳服務員、客房服務員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船舶管系工等42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66號) |
取消 |
|
88 |
健身和娛樂場所服務人員 |
足部按摩師、芳香保健師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十二批房地產策劃師等54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6〕1號) |
取消 |
|
反射療法師 |
國家衛生計生委 |
《關于印發反射療法師等3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7〕11號) | |||||
89 |
環境衛生人員 |
保潔員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8〕5號) |
取消 |
|
90 |
其他社會服務和居民生活服務人員 |
呼叫服務員、禮儀主持人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關于印發第十批玩具設計師等68個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勞社廳發〔2005〕1號) |
取消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