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7項) |
第 2 頁: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107項) |
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6〕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114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現予公布。同時,建議取消1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是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全面深化改革特別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局出發,進一步轉變職能、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加大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清理力度,不斷降低人才負擔和制度成本,持續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促進就業創業。對已經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跟蹤督查,及時組織"回頭看",確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彈。要抓緊公布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清單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清單之內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要加強對職業資格設置、實施的監管和服務,對違法違規設置、實施的職業資格事項,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推動職業資格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化服務水平,逐步建立持證人員信用管理體系,嚴肅查處證書掛靠、尋租等行為。要妥善處理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后續工作,研究制定職業標準和評價規范,搞好政策銜接,確保人才隊伍穩定。
附件: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114項)
國務院
2016年12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
(共計114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7項,其中準入類3項,水平評價類4項)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實施部門 |
資格類別 |
設定依據 |
處理決定 |
備注 |
1 |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 |
交通運輸部 |
準入類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
取消 |
納入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統一實施 |
2 |
肉品品質檢驗人員資格 |
農業部 |
準入類 |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
取消 |
納入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資格統一實施 |
3 |
臨時導游 |
國家旅游局 |
準入類 |
《導游人員管理條例》 |
取消 |
納入導游資格統一實施 |
4 |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 |
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制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4〕110號) |
取消 |
|
5 |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資格 |
水利部 |
水平評價類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
取消 |
納入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統一實施 |
6 |
防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 |
中國氣象局 |
水平評價類 |
《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24號) |
取消 |
由省級以上氣象學會組織實施 |
7 |
管理咨詢人員職業資格 |
中國企業聯合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水平評價類 |
《管理咨詢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5〕71號)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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