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簿是集中反映會計信息的載體,是銜接會計憑證和會計報表的中間環節,因此對會計賬簿的檢查也就具有特殊意義。
(一)會計賬簿常見錯誤
會計賬簿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信息的主要載體,是經濟憑證和財務報表之間的橋梁,其質量水平取決于憑證的質量,又決定了報表的質量,企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大量工作是集中并反映于會計賬簿之中,因此對會計賬簿進行分析檢查是保證會計核算的質量,分析被查單位會計工作的水平的重要方面。
賬簿表現的錯弊雖然存在于賬簿之中,但引發錯弊的原因分布于會計核算各個方面,如會計憑證錯弊、實物盤點錯弊、財務人員之間交接錯弊、會計工作操作錯誤和作假等等。掌握賬簿分析的常見錯弊旨在提示查賬人員在查賬工作時注意這些錯誤的類型,掌握其在賬簿中的表現規律,提高發現錯弊的敏銳性、及時性和準確性。
1.賬簿中常見錯誤
(1)賬戶設置錯誤。即賬戶的設置不符合有關本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與本單位的會計核算形式、記賬方法不相適應,或者應該設置的賬戶未設置,而不應設置的賬戶卻重復設置,有關賬簿組織不科學,有關人員分工關系不明確。
(2)記賬依據錯誤。即未根據經過審核的記賬憑證從事記賬業務,或者有關記賬憑證不合乎會計制度的要求,有關內部制度處于失控狀態。
(3)賬簿使用形式錯誤。即不是使用正式規范的賬簿登記業務,而是以表代賬、以單代賬,或者用其他簿籍代賬,記賬工具及其記錄字體、數據不規范。
(4)賬簿啟用、交接錯誤。即賬簿啟用和人員交接未辦理必要的手續,在賬簿扉頁上沒有注明啟用日期、有關人員姓名、賬簿頁數、使用期限等,記賬人員交接時無相應記錄,造成記賬工作不銜接。
(5)記賬錯誤。主要指錯記(將有關的記賬要素,如數目、摘要等記錄反映錯誤,有關賬戶借貸方向顛倒,數字的位數倒錯,小數點錯誤,計算錯誤等)、重記(重復記賬,一賬兩記或多記)、漏記(將業務記錄遺漏未記)、有關總賬和明細賬登記順序和對應關系錯誤等。
(6)更賬錯誤。即對發現的錯誤未按規范的更正方法進行改正,而是采用非法形式,如:涂、挖、刮、補、化學藥劑褪色等方法。
(7)過賬錯誤。即各類賬簿啟用轉記、新頁與舊頁接轉錯誤,承上頁、接下頁等頁次關系不明確。
(8)結賬錯誤。即結賬截止時間錯誤,提前或者推遲結賬;各賬簿未將本期發生的所有業務登記入賬;有關收益、費用和應攤銷或預提的費用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按期計提或攤銷后登記入賬;各種收入成本費用賬戶未按規定在結轉本年利潤后登記入賬。
(9)有關賬簿平衡關系破壞。即出現賬證不符、賬賬不符、賬表不符、賬實不符、賬與其他有關資料記錄不符。
(10)賬簿保管錯誤。賬簿的保管應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如未按管理要求而致使就可能造成有關賬簿保管不當、會計檔案未建即有散失,現存賬簿查找困難,或者造成損壞、殘缺、腐爛或丟失。
2.賬簿上常見的舞弊形式
(1)無據記賬,憑空記賬。即無記賬憑證記賬或者有憑證不記賬,賬簿中所列的業務不是根據經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記賬憑證逐筆登錄,而是虛列業務,將不存在業務登記入賬(或假造記賬憑證入賬),或者將真實合法賬簿記錄采用倒軋的辦法,依次推出所需的成本、收入和銷售數量,先編制會計報表,然后根據報表數來調節賬目,拼湊憑證。
(2)計算機記賬造假。在實現計算機會計核算的單位,利用計算機的知識和經驗,在系統程序中設置陷阱,或通過計算機系統本身制造假數據、竄改數據等,以達到其非法目的,計算機舞弊隨著計算機的普及運用正在我國悄然興起,它主要的作案手法是竄改程序、竄改輸入、竄改文件和非法操作等,其作假有技術含量,且較隱蔽,不留線索,較難被發現和查處。
(二)賬簿常規檢查的基本步驟及主要內容
1.賬簿檢查的內容
(1)復核、驗證有關賬簿所記載的收、付、存的數額及其小計、合計數的正確性。
(2)審查賬簿的入賬登記、過賬、改賬、結賬等操作業務的規范性和合規性,檢查其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晰性。
(3)對有關總賬和明細賬進行核對分析,保證賬賬相符。
(4)對賬簿中記錄業務發生的異常點進行重點檢查,并根據異常情況和重要錯誤的線索,進一步檢查相應的會計憑證和實物,查明問題的原因所在。
(5)將賬簿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歸納分類,收集有關證據數據,可根據不同的性質,將賬簿中發現的錯誤歸為一類,將賬簿中發現的舞弊歸為另一類,列出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并將有關證據材料附于其后。
2.賬簿檢查的基本方法
會計人員對于會計賬簿進行檢查,可以采用順查法或是逆查法,因為賬簿的檢查處于會計資料審查分析的中間環節,可以作為報表分析審查的深入和繼續,也可以作為憑證檢查的延伸和補充。
對賬簿分析檢查可使用詳查法,對賬簿所記錄的全部業務進行分析,也可以采用抽查法,對其登記的業務進行部分檢查。對賬簿分析檢查的具體方法有多種形式,其常用的方法有:
(1)復核法。又稱復算法,即采用原始的機械的方法對會計賬簿的已發生的歷史記錄及其合計、小計、差額、積數等進行重新驗算,以證實有關金額或數據會計記錄的正確性和準確性。它是采用查賬人員進行驗算核準后的有關數據來檢查賬面數據,所以要求查賬人員的核算是正確無誤的,且其驗算的資料數據的計算口徑等與被驗算的數據具有可比性。復核法的適用范圍僅限于賬簿中已經發生的有關數據資料。
(2)審查法。是以會計法及會計準則的要求作為判斷是非的準繩,通過審查來檢查分析有關賬簿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合規性,視其有無差錯、疑點或弊端。審閱法的適用性較廣,在查賬工作中經常運用。該方法的運用成功與否在較大程度上取決于查賬人員自身的執法能力、觀察能力、分析能力和判斷能力,取決于其經驗水平,所以對其自身的素質要求較高。運用審查法對賬簿的分析主要是審閱賬簿記錄的有關經濟業務是否符合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記賬內容是否合規,其記賬金額是否與記賬憑證相符,內容記
載是否齊全,賬頁是否連號,記賬是否符合會計制度和記賬規則,有無違反(會計法)的現象,有無涂改或其他異常跡象;對明細分類賬的記賬內容要認真審閱,各科目所列內容有無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規定,違反財務會計制度,亂列名目擅自支用等現象。
(3)核對法。指對同一數據存在于憑證、賬簿等兩個以上會計記錄中同時登記的內容,將有關數據進行互相對照,用以查明賬賬、賬證、賬實、賬表是否相符,以便證實賬簿記錄是否正確,有無錯賬、漏賬。核對法在查賬工作中運用也十分廣泛,查賬人員常常用之來發現疑點,取得證據,為進一步審查查證提供線索。核對法可由兩人合作進行,也可由一人單獨進行。通常核對法分析檢查的賬簿內容有:
A.記錄之間的對比。核對憑證與賬簿記錄、賬簿與賬簿記錄(總賬與明細賬)、賬與報表記錄、賬與卡、賬與實之間的數額是否相符;
B.賬賬之間的對比。核對總分類賬借方余額賬戶的合計數同貸方余額賬戶的合計數是否相符;
C.賬與賬單的核對。如銀行打印的對賬單、客戶認可的往來清單及函證等,同本單位有關賬目的數據是否相符;
D.與其他業務部門的原始記錄之間的核對。核對生產記錄、發貨托運記錄、原材料消耗記錄、產成品入庫記錄、廢次品記錄、考勤記錄等同相應的賬簿記錄所反映的內容、數額是否相等;核對銷售合同、外加工合同、聯營合同等所記載的內容與金額,同有關賬簿記錄所反映的內容、金額是否相符。
(4)核實法。是核對法的一種特例,指將賬簿資料與實際情況進行對照,用以驗證賬實之間是否相符,并取得書面證據的一種方法。核實法主要用以核對賬戶記錄,它結合盤點方法所獲取的實物證據,進行賬簿資料與實物之間的對照,核實的重點是盤存類賬戶,如現金、原材料、燃料、產成品等,此外,還有盤存類賬戶中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及其結算類賬戶中的應收、應付、暫收、暫付等;也可以用此法核對分析。
(5)調節法。是指為了檢查賬簿中某些業務,而事先對其中某些因素進行增減調節,以使其相關可比的一種查賬方法。因為在被查單位各類賬簿中記錄的各種業務,由于其記錄業務的角度和方式不同,賬簿與賬簿之間、業務與業務之間可能存在著差異,有時不具有可比性。另外,由于查賬人員檢查賬簿的時點與被查單位作賬的時點不同,兩者面對的資料數據也可能存在差異,這些都影響著賬項的比較查對,因此需要采用調節法對此進行處理,以使其對口且具有可比性。例如對銀行存款未達賬的調節,是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與銀行提供的對賬單余額核對的前提,對半成品不同的完工程度的調節,是進行有關半成品賬實核對的基礎。
(6)各種查賬分析方法。包括賬戶分析法、比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相關分析法、平衡分析法、分組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推理分析法、圖表分析法、差額分析法、量本利分析法、價值分析法、預測分析法等也可以用來檢查賬簿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