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niufei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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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票管理
(一)發票及發票管理概述
1.發票、發票管理的概念
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的書面證明。
《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刷、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
【例題•單選題】發票的主管機關是( )。
A.縣級以上財政部門
B.國家稅務總局
C.縣級以上國家稅務局
D.縣級以上地方稅務局
[答案]B
[解析]《稅收征管法》明確規定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國家稅務總局統一負責全國發票管理工作。
2.發票的聯次及基本內容
國家稅務總局規定
除經國家稅務總局或省級稅務機關依據各自的職責批準外,發票均應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
發票的基本聯次:存根聯——開票房留存備查;
發票聯——收執方作為原始憑證;
記賬聯——開票房作為原始憑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上三種+抵扣聯——收執方作為抵扣稅款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