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現金管理的基本原則
(1)凡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開戶銀行)開立賬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以下簡稱開戶單位),必須依照規定使用現金,接受開戶銀行的監督。
(2)國家鼓勵開戶單位和個人經濟活動中,采取轉賬方式進行結算,減少使用現金。
(3)開戶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除規定的范圍可以使用現金外,應當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
(4)各級人民銀行應當嚴格履行金融主管機關的職責,負責對開戶銀行的現金管理進行監督和稽核。
(5)開戶銀行負責現金管理的具體實施,對開戶單位收支、使用現金進行監督管理。
(6)轉賬結算憑證中經濟往來中,具有同現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開戶單位銷售活動中,不得對現金結算給予比轉賬結算優惠的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
(7)機關、團體、部隊、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購置國家規定的專項控制商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8)開戶銀行應當根據實際需要,核定開戶單位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的庫存現金限額。
邊遠地區和交通不便地區的開戶單位的庫存現金限額,可以多于五天,但不得超過十五天的日常零星開支。
(9)經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開戶單位必須嚴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減少庫存現金限額的,應當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由開戶銀行核定。
(10)開戶單位現金收支應當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①開戶單位現金收入應當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由開戶銀行確定送存時間;
②開戶單位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需要坐支現金的,應當事先報經開戶銀行審查批準,由開戶銀行核定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單位應當定期向開戶銀行報送坐支金額和使用情況;
③開戶單位根據本條例第五條和第六條的規定,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寫明用途,由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④因采購地點不固定,交通不便,生產或者市場急需,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必須使用現金的,開戶單位應當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由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11)開戶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12)對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發放的貸款,應當以轉賬方式支付。對確需在集市使用現金購買物資的,經開戶銀行審核后,可以在貸款金額內支付現金。
(13)在開戶銀行開戶的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異地采購所需貨款,應當通過銀行匯兌方式支付。因采購地點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須攜帶現金的,由開戶銀行根據實際需要,予以支付現金。
未在開戶銀行開戶的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異地采購所需貨款,可以通過銀行匯兌方式支付。凡加蓋“現金”字樣的結算,匯入銀行必須保證支付現金。
(14)具備條件的銀行應當接受開戶單位的委托,開展代發工資、轉存儲蓄業務。
(15)為保證開戶單位的現金收入及時送存銀行,開戶銀行必須按照規定做好現金收款工作,不得隨意縮短收款時間。大中城市和商業比較集中的地區,應當建立非營業時間收款制度。
(16)開戶銀行應當加強柜臺審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對開戶單位現金收支情況進行檢查,并按規定向當地人民銀行報告現金管理情況。
(17)一個單位在幾家銀行開戶的,由一家開戶銀行負責現金管理工作,核定開戶單位庫存現金限額。
(18)開戶銀行應當建立健全現金管理制度,配備專職人員,改進工作作風,改善服務設施。現金管理工作所需經費應當在開戶銀行業務費中解決。
【例題•判斷題】開戶單位支付現金,從剛收到的一筆款項中直接支付( )。
[答案]錯
[解析]根據規定,開戶單位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例題•多選題】下列選項中符合現金管理的基本原則的有( )
A.現金收入應當于次日送存銀行
B.應當對采用現金結算給予高于轉賬結算的優惠
C.開戶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
D.單位根據規定需要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寫明用途,由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答案]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