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會計監督
會計監督有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之分,其中外部監督包括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單位內部監督、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體系。
單位內部監督的主體和對象?
主題是指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對象是指單位的經濟活動。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 會計事項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記賬人員與經紀業務事項、會計事項的審判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要實行職務分離。2.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巨額車執行程序應當明確3.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4.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在內部監督中的職責?
1. 依法開展會計核算和監督,對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2.單位內部的會計資料和財產物資實施監督。
政府監督?
是指政府有關部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部門的職責權限,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行為、會計資料所進行的監督檢查。根據《會計法》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監督檢查主體,對本行政區域內各單位的會計工作行使監督權,并依法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此外,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和權限,也可以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
財政部門會計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簡答或多選)
1. 對單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檢查。2.對單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的檢查。3.對單位會計核算情況的檢查。4.對單位會計從業資格和任職資格的檢查。5.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的檢查。
社會監督的概念?
社會監督主要是指由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對委托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見證的一種監督制度。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再監督,有利于監督被審計單位依法經營、科學管理,提高會計核算和監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