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考核:檔案銷毀+不相容職務+違法行為
2008年1月,某機械制造廠發生如下事項:
(1)5日,該廠會計科同檔案科銷毀了一批保管期限已滿的會計檔案,未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也未報經廠領導批準。銷毀后未履行任何手續。
(2)16日,該廠會計人員鄭某脫產學習兩個星期,會計科長指定出納王某兼管鄭某的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未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3)該廠2007年度虧損50萬元。20日,會計科長張明授意會計人員采取偽造會計憑證等手段調整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將本年度利潤調整為盈利60萬元,并將調整后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經廠長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后向有關單位報送。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回答下列問題:
(1)該機械廠會計科會同檔案科銷毀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在程序上是否符合規定?為什么?
[答案]不符合規定。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的,需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同意后方可銷毀,銷毀后,監銷人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單位負責人。
(2)出納王某臨時兼管鄭某的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是否符合規定?
[答案]不符合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管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會計人員鄭某脫產學習兩個星期,是否需要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答案]需要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該機械廠廠長對會計科長張明授意會計人員采取偽造會計憑證等手段調整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是否承擔法律責任?為什么?
[答案]應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我國《會計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