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的平行登記
一、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的關系
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是既有內在聯系,又有區別的兩類賬戶。
(-)兩者之間的內在聯系
1.所反映的經濟業務內容相同,如“庫存商品”總分類賬戶與其所屬的“甲”、“乙”、“丙”等商品明細賬戶都是用來反映庫存商品的收發及結存情況的;
2.登記賬簿的原始依據相同。登記總分類賬戶與登記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是相同的。
(二)兩者之間的區別
1.反映經濟業務的詳細程度不同,總分類賬戶反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的總體情況,提供總括核算資料;明細分類賬戶反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的詳細情況,提供某一方面的詳細核算資料。有些明細賬戶還可以提供數量指標和勞動量指標;
2.作用不同。總分類賬戶提供的經濟指標是明細賬戶的綜合,對所屬明細賬戶起著統馭和控制作用;明細分類賬戶是對總分類賬戶的補充,起著輔助和說明的作用。
二、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的平行登記
為了使總分類賬戶與所屬的明細分類賬戶之間能起到統馭、控制與輔助說明的作用,便于賬戶核對,確保核算資料的正確完整,必須采用平行登記的方法。所謂平行登記,是指對所發生的每項經濟業務事項都要以會計憑證為依據,-方面記入有關總分類賬戶,另-方面
記人有關總分類賬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的方法。
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平行登記要求做到:
(一)依據相同
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是對同-筆業務不同程度地反映,雖然登賬的依據可以是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記賬憑證、科目匯總表等,但它們所依據的原始憑證是相同的。
(二)方向相同
對于同-筆業務,如果在總分類賬戶中記借方,那么在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中也應記借方;如果在總分類賬戶中記貸方,那么在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中也應記貸方。
(三)期間相同
對于每-項業務,-方面要在總分類賬戶中進行總括登記;另-方面要在同-會計期間在有關明細分類賬戶中進行明細登記。
(四)金額相等
一般來說,平行登記的結果必然是:
某一總分類賬戶本期發生額=所屬明細分類賬戶本期發生額合計
某一總分類賬戶期末余額=所屬明細分類賬戶期末余額合計
現以某公司的“原材料”和“應付賬款”兩個賬戶為例,說明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的平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