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niufei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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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票管理
(一)發票的概念
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的書面證明。
《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刷、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
(二)發票的種類
1.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專門用于結算銷售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使用的一種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得領購使用。
一般納稅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2.普通發票。
普通發票主要由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不能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下也可使用普通發票。
普通發票由行業發票和專用發票組成。
(1)行業發票適用于某個行業的經營業務,如商業零售統一發票、商業批發統一發票、工業企業產品銷售統一發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