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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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
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為: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即對于每一筆經濟業務都要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聯系的賬戶中以借方和貸方相等的金額進行登記。
例如:將1000元現金存入銀行。
影響誰變化:
增加還是減少:
記哪方:
[例1]某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全新機器一臺,價值20 000元。
[例2]某企業以銀行存款償還應付采購原材料的貨款l 200元,歸還其他應付款項300元。
[例3]某企業用銀行存款3 000元購人原材料。
[例4]某企業開出商業匯票6 000元,抵付欠外單位的應付賬款。
[例5]某企業購買原材料5 000元,價款尚未支付。
結論:
1.借貸相等
具體地說,如果在一個賬戶中記借方,必須同時在另一個或幾個賬戶中記貸方;或者在一個賬戶中記貸方,必須同時在另一個或幾個賬戶中記借方;記入借方的總額與記入貸方的總額相等。
2.對應賬戶
在借貸復式記賬法下,要求對每一項經濟業務都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互聯系的賬戶的借方和貸方進行登記,登記以后,賬戶之間就形成了應借、應貸的相互關系,這種建立在經濟業務基礎上的賬戶之間的相互關系,稱為賬戶的對應關系。存在對應關系的賬戶,稱為對應賬戶。(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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