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 稅務管理
一、稅務登記
(一)稅務登記的概念
稅務登記,是稅務機關依據稅法規定,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登記管理的一項法定制度,也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定手續。
稅務登記是稅務管理的首要環節。
自從辦理稅務登記開始,納稅人就開始了依法納稅的法定手續。
(二)稅務登記的范圍
1.稅務登記的具體范圍
(1)應稅收入、應稅財產或應稅行為的各類納稅人,均應當辦理稅務登記;
(2)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國家機關除外),應當按規定辦理扣繳稅款登記;
(3)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
(4)上述3條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也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例題·判斷題】個體工商戶在稅法規定的享有免稅優惠的期限內,可以不必辦理稅務登記。
[答案]錯
2.稅務登記的手續
稅務登記手續,由有權管轄的稅務機關來接受和辦理。
縣以上(含縣級)國家稅務局(分局)、地方稅務局(分局),是稅務登記的主管稅務機關,負責稅務登記的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和稅務登記證驗證、換證以及非正常戶處理、報驗登記等有關事宜。
(三)稅務登記的種類---五種
1.開業(設立)稅務登記
(1)含義。
開業(設立)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開業從事生產、經營時,第一次向稅務機關辦理的稅務登記。
(2)開業稅務登記的種類---幾種情況和辦法---30日內。
①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②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③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臨時;
④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承包承租業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⑤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自其在同一縣(市)實際經營或提供勞務之日起,在連續的l2個月內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⑥境外企業---應當自項目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例題·單選題】境外企業在中國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自項目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 )內,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A.10日
B.30日
C.20日
D.45日
[答案]B
【例題·單選題】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一定期間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該期間是( )。
A.5日內
B.10日內
C.20日內
D.30日內
[答案]D
(3)開業(設立)稅務登記的程序。
納稅人提出稅務登記申請;
經稅務機關初審后發給《稅務登記表》(一式三份);
納稅人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
納稅人將《稅務登記表》和相關證件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4)開業(設立)稅務登記提供的證件和資料。
(5)《稅務登記表》。
開業稅務登記的關鍵,是納稅人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
(6)稅務登記證件。
稅務登記證件正本在其生產、經營場所或者辦公場所公開懸掛,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申請減稅、免稅、退稅;領購發票;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稅務機關對稅務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納稅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持有關證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驗證或者換證手續。
【例題·多選題】可不辦理稅務登記的有( )。
A.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
B.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
C.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
D.國家機關
[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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